“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互联网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互联网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
互联网创造了快捷的“发声”条件,使人人都有了“麦克风”,扩宽了民意表达渠道,但也给了一些人妄为的空间,似乎披上网络的外衣、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就可以肆无忌惮。2月19日,拥有250多万粉丝的微博博主@辣笔小球为博取关注,发表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去年7月,杭州吴女士在小区取快递时被偷拍,并被编造出轨快递员的虚假情节,在微信群里大量转发,成为社会热点。
言论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或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网络空间风清气正,是共同的期待。《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一书发行,也是再次强调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为网络治理指明了方向。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离不开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在网络上,很多人把流量等同于利益,为了博取眼球,故意发表歪曲事实、哗众取宠、耸人听闻的言论。作为普通网民,我们要守住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否则“出名是出名了,但是是臭名远扬”。主管部门既要主动发声,时时传递正能量,也要积极回应,对歪风邪气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击,坚持正确导向,守好“主阵地”,传播“好声音”。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必须强化法治建设。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网上专项行动,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并予以坚决打击。2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迅速出击对仇某某(网名“辣笔小球”)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对类似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网络世界也是法治社会,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让“阳光”充盈网络环境,“别让鼠标和键盘跑过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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