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其中新增的“网络保护”章节重点聚焦涉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管理以及网络欺凌等诸多问题,明确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旨在为新时期“网生代”未成年人撑起网络晴空。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和安全,是互联网综合治理的应有之义。据《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显著高于总体互联网普及率(64.5%),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降低,“全民上网”已成为未成年人的显著标签。在享受网络为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鱼龙混杂的网络世界也对未成年人产生着负面效应。
治网之道,法治为本,依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内容建设,既是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更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筑牢守护网络晴空的法治防线。网生代是网络世界的“原住民”,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增多、各类网课和辅导APP的普及,使得未成年人“独立触网”的机会大大增加,因此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更是刻不容缓。在推动依法管网方面,要敢于亮剑网络乱象,坚决清理网上各类违法不良信息,严肃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推进依法治网扫除“乌云”、清理“杂草”,确保正能量成为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主流声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扛起编织网络晴空的行业担当。“科技向善,信任重建”不只是停在嘴上的口号,尤其是面对未成年人群体时,互联网企业的行业自律和自治一刻也不能缺失。在推动依法办网方面,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积极主动做好实名注册、有害内容拦截插件等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守护未成年人网络晴空建立源头支撑,让未成年人认识到网络只是工具,而不要成为网络的奴隶。
共担打造网络晴空的社会责任。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希望,社会各界与网络有关的所有主体,都应肩负起职责,共同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中来。依法治网是保障,行业自律是支撑,未成年涉网主体的监护人更是不能缺位。家长和学校应担负起对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监护和引导责任,处理好网络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等之间的关系,构建多元共治的保护体系。
依法治网,任重道远。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空间权益,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还须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激发各环节力量,切实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构筑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防火墙。
推荐微信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