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紧接着,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深圳经济特区一直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四十年来,深圳特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砥砺奋进,改革不停步、开放不止步,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初步构建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在全国率先进入小康社会,跻身全球城市30强,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十八大以来,深圳特区更是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率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
深圳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建设规律的认识。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推出了首批授权事项。
《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共有六大类40条,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3条,营商环境方面8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全面覆盖了高质量发展的方方面面,并与此前公布的《方案》形成了有机的统一,前后呼应、互为支撑。实施方案重在明确重点领域、改革方向和构建机制,授权清单重在具体落实。
《方案》和清单其中一个显著特点是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据相关权威人士表示,显著特点具体体现在五个着力上:着力优化已经实施注册制的创业板的服务功能,着力支持深交所深化板块改革,着力支持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着力稳步扩大股票期权试点,着力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产品登记备案的透明度和效率。《方案》和清单的印发对于进一步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激发市场的主体活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说: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我们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既从世界汲取发展动力,也让中国发展更好惠及世界。欢迎世界各国更多地参与中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发展,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新格局。
《方案》和清单的印发,标志着中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标志着加快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生根发芽,标志着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的正式落地,标志着党中央”中国改革开放永不停步“的坚定决心。其进一步的深入实施,必将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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