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杭州、宁波等地积极通过开发利用,将高架桥或大桥下“剩余”空间转变为文化体育用地、广场用地和商业用地。如,北京制定《北京市立交桥下空间整顿规划》,调整二、三、四环沿线70座立交桥下空间布局,主要用于停车场、公交场站和出租车待客站等;合肥市金寨路高架BRT专线利用桥下空间开辟新的车行道或左转车道、掉头车道,通过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调整桥区周边路口车行道等一系列措施,增加路口通行能力。
随着全国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都市区建设日渐成熟,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为了解决“土地瓶颈”,提升公共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当前多地正在大力实施城市公共空间延伸改造,将原本“封闭”“荒废”的桥下空间打开,成为开放式的公共活动空间。同时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性改造,为小区内道路微循环、停车泊位、口袋公园等提供新空间。
各地在桥下空间或边角地带开发利用上,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切实做到边推进边管理,坚持以民生服务为导向,以点带面推进“剩余空间”改造,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让市民共享发展成果。通过充分利用城市高架桥桥下空间、老小区边角地、零星地和碎片地等“剩余空间”,将有效破解社会车辆泊车难、休闲健身场地少等突出民生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剩余空间”的利用离不开科学的“顶层设计”。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统筹梳理排摸桥下空间、老旧小区边角地、零星地和碎片地的情况。努力在“有限的空间”内合理配置资源,全面提升公共活动空间的利用率,按照优先考虑公共停车位、公园绿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布局等民生工程的原则,推动桥下空间等改造,缓解公共资源供需矛盾。
“小空间”的统筹利用更离不开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坚持疏堵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警、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桥下空间或老旧小区边角地带管理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各类商业经营活动,以及私自改造、违规侵占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保障高架桥梁等公共设施和生命财产安全。
要明确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属地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桥下等空间管理工作。如,浙江嘉兴制定出台“桥长制”实施办法,明确桥下空间日常管理由“桥长”负责,协管员配合“桥长”开展日常维护工作,建立桥下空间网格化巡查、发现和报告管控制度,实现对所辖桥下空间的全覆盖巡查。
城市“小空间”里藏着影响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大民生”,用好“小空间”、盘活“小空间”,回应群众需求,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小空间”里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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