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第2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国不可无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无论是从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到2018年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还是从设立国家宪法日、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到出台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亦或是从推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崭新时代。
从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从明确“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到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涵盖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实践布局等各方面,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治民无常,唯法为治”。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法治具有权威性,要坚持法律至上,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坚持依法治理,依法至上。身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大限度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启示我们,唯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用法治推动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才能为社会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带来强劲的动力,才能开启“十四五”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擘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法治蓝图,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踏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唱响法治中国“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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