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八个“一号文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国作为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三农”问题一直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部署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三农”现代化进程,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举措。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现实意义,才能真正提升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全面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强化统筹兼顾。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强做优高效农业,实现产业兴旺;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生态人居品质,弘扬特色乡土文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点”到“线”向“面”发展,融入全域旅游建设,实现生态宜居;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乡风文明;不断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分层次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实现治理有效;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获得感,实现生活富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突出发展特色。农业农村蕴藏巨大的希望与动能,要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发展现代绿色生态农业作为转型升级的出发点、落脚点,抓好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在突出特色基础上实现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要持续推进农业和旅游的深度融合,结合美丽乡村、全域旅游建设项目,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全力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努力形成规模效益。要着力培育示范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分散生产转向规模经营,实现生产组织现代化。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基本理念,加强基层组织和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统筹农村各项工作,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强化制度保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支持保护、农业科技合作、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等方面加以创新与完善。
同时,还要把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坚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农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让越来越多的乡村变得山清水秀、村美人和、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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