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0个部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1》),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以及牵头负责部门,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坦率地讲,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发展,不论是经济实力还是人民生活质量,都有了极大地提高和改善。以浙江为例,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统计局显示,“十三五”,全省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等八大领域均等化实现度首次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11个设区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也首次全部达标。但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教育医疗等基本服务供给不协调不完善等问题仍然突出。
此次发布的《国家标准2021》,对于地方贯彻落实,据此制定更为细化的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关键是确保地方标准与“国标”的衔接,以及与民众需求的匹配。国家层面的标准,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地方可根据自身条件做出适当调整,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线。
《国家标准2021》,既是国家向每一个公民作出的硬承诺,也是顺应社会文明进步趋势,它以正义和秩序为基础,以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为核心。其指向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公平、公正的民生需求。也就是说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山村的居民,不管是达官显贵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享受到的最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秉持“应有尽有”“承诺必达”两个基本原则,在“全覆盖、不漏项”上下功夫,从最基本保障入手,从民众需求着手,让标准契合实际,契合需求。
需要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指向公共服务均衡,而均衡化就意味着民众基本福利扩大,这是民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切实期盼。时下,民生难点和痛点,无非就是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只要孩子有学上,可以受到良好教育;人们大病小病都有医疗保障,不用担心大病返贫;都有工作干,有基本生活保障;老了以后有各种各样的生活福利保障,不用操心给子女添负担或者老了无人管,人们才有秩序的获得感、安全感,以及稳稳的幸福。
制定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中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它肯定了民众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机会自由平等,对社会的、经济的不平等现象进行合理调解,然后再分配,目的是在现存不平等现状下,让最少受惠者获得最大利益,通过标准化让地区差距逐渐缩小,直至均衡,这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治理必须要完成的课题。(陆玄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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