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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税收法定"应拿出时间表

广州日报 张涨
责任编辑 柳博姗
2014年03月05日 09: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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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人大要盯紧政府的钱袋子,仅靠政府自觉是不够的,只有改变政府既当税收规则制定者、又当执行者同时还是受益者的局面,才可能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若是脱离了立法机关的约束,税收自由裁量权过分膨胀,过头税、重复征税等情况必然难以消除。

  史学家黄仁宇曾评价,历史上中国的财税制度一直缺乏“数目字管理”,在今天讨论税收法定原则时,这一评价仍有借鉴意义。如何将已成共识的税收法定原则付诸实践?第一步就应梳理现有授权征收税收的名目和规模,加以规范、理顺。条件成熟的可上升为法律,新税种的开征则应严格纳入立法程序。而长远来看,税收立法权回归全国人大也该尽快拿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当然,这并非完全否定税收授权立法这一途径,只不过这一手段应当从常态转为例外,并实现具体而明确的“一事一议”,不能再开万能的“空头支票”。

  傅莹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被解读为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后,全国人大首度对外公开回应有关税收法定问题。从这一解读不难看出各界的肯定和期待,也需要一份时间表予以积极回应。此前,习近平同志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财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将税收法定原则逐步付诸实践,不仅关乎于法有据的问题,更是回归法治的必然选择。

标签: 全国两会 税收法定 盯紧政府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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