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话最美”·浙江最美现象系列微访谈之十一
呵护美的种子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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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博姗
2014年03月10日 16:56:45
民众更容易被平凡的人物事迹感动
郑毅:祝老师,你谈到的第一点,民众认同和赞誉“浙江最美现象”是因为民众更容易被平凡人物的事迹所感动。你认为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祝青山:我认为简单说来有两点原因:
第一点,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的道德行为是有其内在的情感依据的,脱离情感的道德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人的道德情感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每个人在主张自身正当权利、关注自身正当利益的同时,还有一种在意他人、帮助他人、关心他人的道德关切意识,这就使得我们看到有些人受苦时,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去救助他。
第二点,人也是环境的存在物,人会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是从他们现实的生活实践中来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的。从这方面来说,“浙江最美现象”的产生,是有“肥沃的土壤”的:从大的环境来说,是党和政府长期以来重视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结果;从小环境来说:是浙江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实践、积极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结果。
郑毅:您刚才谈到的第二点:“民众希望对“最美人物”给予恰当的激励,对于道德现象给予制度上的保障。其实在我理解,民众都有一个朴素的观念,那就是“好人有好报”,这其实也是中国古文化的优良传统。那么在当下,您认为这种心理认知,是否还有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祝青山: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有三点原因:
第一点: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某种道德力量的影响力是与人们褒奖他、鼓励他的力度成正比的。
其次,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是现实的人,对于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来说,在社会财富相对短缺的今天,本能地道德同情,还不足以是他们自觉地产生利他行为;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及时地对“最美现象”进行恰当的物质奖励,能够提升人们利他性行为的积极性,也能够促进“责任分散”的“旁观者”效应的有效觉解。
第三点,对“最美现象”以恰当的物质奖励,是社会对“最美人物”高尚道德行为的肯定与褒奖,是社会对良好道德行为的一种回应和呼唤,彰显的是社会的道德公正,表明的是社会的道德取向。
郑毅:“最美现象”表明人们的道德审美取向转向了现实的人的生活实践,我们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培育,也应基于人们的现实生活实践。前面我们谈到了最美现象的民主认知状况、分析了目前这种认知状况的原因。那么,你认为上面的结论对我们有哪些启示呢?
祝青山:我想启示大概可以概括为12个字,即:立足现实、积极引导、制度保障等措施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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