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招待费"莫掩耳盗铃
北京青年报 陈思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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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博姗
2014年04月16日 09:28:33
在正常的商务和公务往来中,上市公司产生“业务招待费”并不奇怪,只要支出合法合规、适度有据,股东和公众也能理解,怕就怕一些上市公司打着“其他费用”的旗号,行大吃大喝、公款消费之实,形成“歌舞酒水里的猫腻”和“舌尖上的腐败”。
自从中共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支出得到有效控制,社会上也形成监管公款吃请的强大舆论压力。
“业务招待费”的信息披露事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和公众知情权,因此,变换名目、让相关信息“人间蒸发”不是上市公司对待外界监督压力的正确态度,把正常开支晒在阳光下才是正路。
针对外界质疑,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对如何统计“业务招待费”出台统一规范或指南,堵塞可能存在的巧立名目、变相公款吃请等漏洞。
一些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突然归零所引发的争议与猜测,但愿只是外界“疑心生暗鬼”的无谓担忧,而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掩耳盗铃式遮掩。
股东和公众需要上市公司就此给出清楚明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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