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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盐业专卖”是误读,更是期盼

红网 王传涛
责任编辑 柳博姗
2014年04月22日 1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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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21日宣布,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4月21日中国经济网)

  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消息在网上一经出现,便引得无数网友狂欢。在某门户网站的跟帖里,一个内容为“两千多年的盐业专卖结束了,可以算是历史性时刻吧”被顶了5000余次。然而,这样的狂欢,却只是一种误读。但即便如此,从某个侧面我们也看到了公众对于废止盐业专卖制度的共同期盼。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只是针对专营许可证的一个具体管理办法,其中对于食盐的生产、批发和运输等许可证审批与使用作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应该说,这不是造就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罪魁”,真正确立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是《食盐专营办法》。《食盐专营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国家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也正是因为这些条款,我国食盐生产和销售才形成了现在的垄断。

  虽说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体现了中央“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但是,这远远没达到废止食盐专营制度的公众期盼目标。关于用盐问题,公众最上火的问题有三个。一是,食盐的专营制度,既除了盐业公司外,生产销售盐就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你是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二是,区域保护制度,如果一个人买了几包盐从A省带回B省,就是违法,这似乎太严苛了一些;三是,公众补碘过度的问题,此前有不少报道称,因为水土问题,一些地方的水质里并不缺少碘,但还要必须吃碘盐,这容易让他们患上补碘过度导致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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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废止盐业专卖 公众补碘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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