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子女应常电话书信问候老人入法还不够
来源:浙江在线 谢庆富
责任编辑
杜博
2017年02月07日 16:06:35
对所有人来说,都应该把赡养老人当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来完成,不论是节假日还是平时,能陪伴在老人身边的尽量陪伴,外出打工的能回家的尽量回家,实在抽不出时间的也要经常打个电话,问候下老人,报告下自己的生活、工作情况。只有这样,老人才是幸福的。
2月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对子女在外地工作、不能亲自照料的,草案规定,可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提供照料护理所需的费用。除物质上的赡养外,家庭成员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明确的精神赡养条款,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于“常回家看看”父母这一条,有很多在外地工作的子女表示“压力很大”。至于不能经常回家探望父母的原因,大多是工作太忙,或是回家太远、路费太贵。
应该说,工作太忙、回家太远、路费太贵等等客观事实的存在,确实让子女常回家看看成为奢望。不过,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子女有那份孝心,恐怕再大的困难都无法拖住回家的脚步。反之,如果子女心中无父母,那么就会有千百种“不回家看看”的借口。
古语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孤独寂寞守家的老人非常需要子女的慰藉,但为了孩子的前途未来着想,即便孩子一年甚至是数年难得回来一次,老人都是没有怨言的。孩子走得再远,始终是父母心中永远的牵挂——他们嘴上说不用惦记家里,但心里盼望着孩子能够经常回来给自己看一看、摸一摸是胖是瘦了,陪自己说说话。若孩子真的专门为看望自己而请假回家,老人嘴上会埋怨,眼里会含泪,心却是暖暖的、甜甜的。但这一幕,在现实生活中很少上演。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永远无法割舍的。他们在长时间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产生了浓厚的、纯粹的亲情。即使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和继子女,也会产生亲情。远离家乡打拼的子女正值壮年,上有老下有小,经济压力很大,这一点不可否认。踏实工作多挣钱、少花钱固然重要,但是该花的钱不能省,这一点可能很多人意识不到,或者是意识到了,却不愿意去做。诚然,请个长假、花上一笔不菲的路费回家一趟只为看看家中老人,仅算经济账的话,太不划算。可是亲情无价,亲情的分量远远重过金钱,再不经常回家看看,他们都老了!等到老人过世,再痛哭、忏悔以前没尽孝,又有何意义呢?
尽孝应趁早。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对所有人来说,都应该把赡养老人当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来完成,不论是节假日还是平时,能陪伴在老人身边的尽量陪伴,外出打工的能回家的尽量回家,实在抽不出时间的也要经常打个电话,问候下老人,报告下自己的生活、工作情况。只有这样,老人才是幸福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不仅是家庭的宝,更是社会的财富,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和爱护他们。
将子女应常回家看望或常打电话、常写书信问候老人入法,其法律宣示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其最大障碍和尴尬在于,因为亲情行为难以进行量化、监督和判定,即便子女不屡行该条款,也很难受到相应处罚。尽管我国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一直在做着不懈地努力,政府除了在财政上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老年人生活条件有所改善,还致力于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但是老年人权益被侵犯的事情仍时有发生,最主要的就是子女弃老虐老现象依然不少。虽然子女遗弃老人可获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入狱的不肖子女少之又少。某些人连赡养老人都觉得是种负担,又岂能奢望他们对老人好言相待?和这些人谈“精神赡养”,就如与虎谋皮。
因此,要想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将子女应常回家看望或常打电话、常写书信问候老人入法,给子女套上紧箍咒;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虐待、遗弃老年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忤逆之人得到应有惩戒。如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才有保障,安享晚年才不至于沦为一句空话。
标签: 子女;父母;回家;亲情;老年人权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