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为信访敞开“法治大门”
人民日报 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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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博姗
2014年03月21日 09:52:38
保证导流槽的畅通,关键是要让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很多群众“遇事不找法”并非不知诉讼之门,而是因为一些大门被人为堵上了。比如司法机关应该受理而没有受理,或者过程中没有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正,甚至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导致群众只能通过上访解决问题。压力之下,如果基层政府不能从源头上纾解问题,反而延续“摆平就是水平”的陈旧观念,势必造成矛盾越积越多、缠访乃至闹访事件不断发生。
对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而言,不仅要讨个说法、争取权益,还为争一口“气”。有时候,把“气”理顺,比多得到一些利益还重要。有位法官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她花了很长时间,耐心倾听一位老上访户诉说遭遇,最后当事人站起来说,这个案子你怎么判我都服!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我把话说完的人。这说明,化解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不能用对抗思维在“你走我追”中打转,而要在法治思维指引下寻求情、理、法的统一。
提出“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的目标,不是把问题矛盾摁下去的“摆平”,而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从制度上分流案件,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提出“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目标,不是把问题矛盾摁下去的“摆平”,而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从制度上分流案件,从程序上建立合法有效的终结制度,并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任何“拦卡堵截”、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错误行为,都是与此相悖的。把上访群众当做有血有肉、活在情与理之中的普通人,把他们的合法诉求维护好,把他们的不合理诉求引导好,才能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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