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雾霾不能只是任性地“叫停”
中国青年报 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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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苏娟
2016年12月21日 14:50:09
在雾霾的治理上,每个人不仅有批评政府的权利,指责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更要承担起治理雾霾的一分责任,从我做起。
舆论场上,“雾霾危害论”越演越烈。空气净化器厂商:“一个人的肺有3亿个肺泡,80个PM2.5微粒可以堵死一个肺泡”;某大学施教授:“雾霾对幼儿发育癌变智力危害极大”;国际抗癌联盟UICC:“北京市肺癌发病率增长43%”;世卫组织:“中国每年有40万人死于空气污染相关疾病”;网络大V:“60年前伦敦雾霾一周死了4000人”……
舆论的另一方,矛头直指雾霾为“骗局”,比如微信上广为流传的《人类史上最大的骗局:中国雾霾》,认为:“‘这场人类史上最大的骗局’就是:中国雾霾。设局的商人、学者、组织发挥想象力,拼凑数据、证据,发布各式各样的‘雾霾危害论’。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商人们大发雾霾财。学者夸大雾霾的危害,为自己申报最多的研究经费,雾霾骗局是一场商人、学者、反华势力‘三得利’的完美策划,全中国13亿人基本都受骗、相信了雾霾的巨大危害,住在城市的居民已有超过4亿人消费了防雾霾的相关产品。”
当然,对于目前雾霾恐慌与雾霾营销的两种极端看法和态度,不乏拍砖者。我们必须承认雾霾对身体的客观危害,说雾霾有危害完全是阴谋论显然不能成立。但是,我们也须承认的确有人在利用雾霾发财。
其实,探究孰是孰非,谁的责任更大,对于解决问题并没有太多的作用。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不要相互抱怨,而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雾霾,一定要治理。这个治理,人人有责,而且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防霾治霾,政府的责任是防和治而不是任性地“叫停”
防霾治霾一定要在政府主导下进行,政府的责任一定要体现在防和治上,而不应该依赖停产和限行。作为政府,需要多管齐下。重中之重是抓源头,加大科研力度,查清雾霾根源,从而有效治理。下决心调整产业结构,对重污染企业改造,靠新技术减少排放。对政府来讲,在原因并不明确的情况下,仅靠停课、停产、限行的“任性”,是不负责任的避重就轻。
停课的后果也许难在短期内显现,但工厂停产肯定影响经济发展,短期内影响的是企业效益、被停企业员工的收入,逐步会传导到影响社会其他人员的收入。按尾号限行产生的恶果已经非常明显,长期按号限行势必导致一些机构或富裕人家多购一车辆,实际道路上车辆并没减少,交通拥堵并没有缓解,尾气排放也没有减少,反而造成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非常紧张,也造成车辆浪费。
政府也要有定力,不能被舆论所左右。11月30日,北京发生严重雾霾后,没有采取应急措施,备受质疑后,北京马上启动了一连串停课等应急措施,结果又遭受到强烈的质疑。进退两难背后其实是政府在不理性舆论压力下的一种无奈。
环境保护不能形成富人欺负穷人的逻辑
你也许有权指责周边企业的污染排放,但你不一定有权要求周边企业停产。因为停产后工人无业,势必影响到被停地区老百姓的生活。当地方经济水平、科技水平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发达地区的人无权指责他们的生产方式落后,而更应当设法帮助落后地区提高生产水平,用新技术改善当地人的生活水平。比如,北方远离城市的地区并没有通燃气,只能够烧煤取暖,你阻止得了吗?不去帮助他们解决用燃气取暖的问题,老百姓就得烧煤取暖。在一部分农村,可能烧煤都有困难,只能烧秸秆做饭,你能不让他们吃饭吗?
在防霾治霾问题上,应该是发达地区更多地承担减少污染排放,富裕的城市人口少开车,减少浪费资源,限制奢侈欲望。
防霾治霾是全社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在雾霾的治理上,首先要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是雾霾的制造者,比如每天开车制造了污染。每个人不仅有批评政府的权利,指责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更要承担起治理雾霾的一分责任,从我做起。
如果你是企业家,要让自己的工厂减少排放、投入科研,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如果你在工厂打工,要设法减少扬尘,节能节水。作为办公室的白领,在办公场所,有些人不自觉地开着空调也不关窗子,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时有发生,稍微增加点责任意识,就可以减少浪费,为治霾出点力。
所以,面对雾霾,呼吁部门各司其职,人人减排,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雾霾的讨论如此热烈,与网络的发达不无联系。霾并不是新时代的产物。如果历史上不曾有霾,何来的“霾”这个字?只是过去的网络不发达,经济条件差,对于生活品质的关注度远远小于对吃饱穿暖的关注,以至于对每年来袭的沙尘暴司空见惯。而如今,生活品质大幅度提高,在舆论表达交流方便的情况下,如果不能理性看待,大家仍会谈霾色变。
标签: 雾霾;停课;治理;发达地区;污染排放;周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