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著名商标”,将品牌评价权还给市场
来源:人民网
作者:段思平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7年03月24日 22:02:04
如果政府部门不想拿自己的公信力开玩笑,不想给问题企业拉来垫背的话,就应该保持与市场的距离。取消“著名商标”,别再越俎代庖,把产品的评价权还给市场,如此,既是市场之幸,也是权力之幸。
原标题:取消“著名商标”,将品牌评价权还给市场
西安地铁三号线使用“问题电缆”被曝光,该品牌电缆还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引发公众关注。陕西省工商局23日通报称,对陕西奥凯电缆公司著名商标认定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撤销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称号,并对在该著名商标认定中,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3月23日中国新闻网)
陕西省工商局撤销“问题电缆”的“著名商标”称号,并对审核、把关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这样的处理本身并没有错。评选过程中“把关不严”是肯定的。譬如陕西省规定“著名商标”评选条件是“核准注册三年以上”,奥凯公司注册不到三年就提交了评选申请,连评选门槛都没达到,就能戴上“著名商标”的帽子,这里面问题显然不小。
不过,板子仅仅打在“把关不严”上,还是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著名商标”本身存在的问题,比“问题电缆”更可怕;它的实质,是由政府部门为企业认证背书,将政府的公信力捆绑在企业的市场信誉上。这容易导致两个问题:一是权力为市场做主,干预了消费者的自由意志,让消费者在选择中被牵着鼻子走;二是政府与企业容易形成一损俱损的共同体,“著名商标”企业出了问题,政府就会跟着背黑锅,反过来,政府为了不让自己尴尬,就有可能为企业捂盖子。
因此,2014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就下发了《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5月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工商总局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可为什么还有很多地方抓着“著名商标”的评选不放呢?这显然是因为,行政部门的天然属性,就是要自我扩张、扩权的。当行政部门抓住更多权力不放的同时,也就为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制造了空间。譬如奥凯公司的商标评选中,不排除就有利益输送、某些官员为企业评选开绿灯的问题。
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权力需要自我克制与极度谦抑。这不仅是市场对权力的要求,也是权力维护自身公信力的必然。“问题电缆”出了问题,“著名商标”成了笑话;三鹿奶粉出了问题,“中国免检产品”的证书成了废纸一张。如果政府部门不想拿自己的公信力开玩笑,不想给问题企业拉来垫背的话,就应该保持与市场的距离。取消“著名商标”,别再越俎代庖,把产品的评价权还给市场,如此,既是市场之幸,也是权力之幸。
标签: 著名商标;电缆;陕西省;奥凯;工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