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扎堆卖房正常吗
——探索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之二)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蒋卫阳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6年12月20日 07:31:52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需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在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调控政策作用下,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其中,11月份杭州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4个百分点,降幅最大。这不禁令人联想到,就在不久前,资本市场一个“奇特”现象引起社会关注: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卖房,来达到改善业绩的目的。今年四季度以来,先后已有20多家公司公告拟出售房产。
从目前公告的情况来看,卖房的确能带来不菲的收益,有的公司借此扭亏甚至“保壳”。比如,总部位于深圳的某上市公司曾发布公告称,将公司位于北京市的自有房产以1.33亿元(含税)的价格转让,完成后将增加公司当期资产转让收益约2400万元。对该公司来说,如果不出售北京的房产,那么今年很可能将陷入亏损当中。按三季度公司的亏损额474.48万元计算,剔除本次出售房产收益,其全年亏损应该在2300万元上下。而如果算上2400万元的资产转让收益,那么公司还能有百万元左右的盈利空间。
对于一些本身就面临“保壳”之争的ST公司,卖起房来更是热情有加。记得在今年9月部分城市房价飚升之际,A股市场的部分上市公司曾出现过一波“卖房潮”,一些面临亏损的上市公司卖房求生,当时*ST宁通B卖房“保壳”的做法还曾引起社会热议。当时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出售两套北京学区房。两套房产评估价值为2272.62万元,较账面价值增值16倍。该公司2013年和2014年连续亏损,今年上半年再亏2110.91万元。如果年底还不能扭亏,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也就是说,这家公司能不能保住“壳”,主要就靠这两套学区房了。
值得指出的是,加入卖房队伍的上市公司中,多数主业并非房地产业务。他们当中的一些企业靠卖房来“保壳”或妆扮业绩的做法,客观上助长了企业舍弃本业的投机心理。如果有更多企业仿而效之,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事实上,在这些上市公司卖出房产的同时,也有其他上市公司选择了买入房产……
上市公司寄盈利希望于卖房,反映了当前房地产领域存在的某种扭曲现象,就是部分商品房实际上成了击鼓传花的投资品,其价格并不能有效反映市场的真实需求。盲目追求房屋的投机功能,不仅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损整体经济的竞争力。
就上市公司来说,其本身应该是所在行业的佼佼者,而现在如果走入卖房求效益的误区,对于其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经营能力反而是一种损害。
再从社会资源有效配置来看,如果“炒房”能带来超额收益,将会诱导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从实体经济中抽离出来,流向房地产市场,导致资金“脱实入房”现象的出现。在当前实体经济面临困难的情况下,这将进一步挤压实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房价非理性上涨会进一步抬高企业和个人创业创新的成本,从而抑制社会经济创新发展的动力。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样的定位,意味着要让住房能够更真实地体现其居住属性。而要实现这一点,对房地产领域不能采取忽冷忽热的简单化调控,而要着眼长效,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由于投资渠道狭窄,国内高储蓄率带来当前投资理财存在一种“非股即房”现象,专家认为,这不仅容易导致房、股两市出现“你涨我跌”的跷跷板行情,还容易导致大涨大跌,于市场稳定不利。国务院办公厅今年6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稳步推进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有关方面应尽快推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楼市间接投资渠道。
国际经验表明,城镇化率在30%到70%之间是城市快速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6%,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需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标签: 上市公司;实体经济;亏损;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