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赛】“衣着暴露构成性骚扰”的逻辑是对女性的二次伤害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刘泽溪 责任编辑
吴佳珅
2018年06月07日 15:22:18
在挥舞道德大棒之前,首先要明确性骚扰事件背后的逻辑,真正导致性骚扰的,是性骚扰者的人性弱点,而不是“女性暴露的穿着”,不论穿成什么样,穿着与性骚扰之间都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更不能以批判的口吻谴责被骚扰的女性。
近日,黑龙江教育出版社的一本《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极大的争议。该书观点认为,女性在公共场合穿着暴露,在男生面前说话粗放、过分大方,或者搔首弄姿等行径构成了对男性的性骚扰。这番言论受到了网友的指责。
作为教育读本,发行的目的旨在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教育高中生如何避免性骚扰侵害,但是就网友争议的内容来看,书中对“性骚扰”外在表现形式的定义,不仅无法帮助高中生正确认知性骚扰,更将性骚扰的发生原因归咎于女性穿着,暴露出对女性的物化和性别歧视。
此前,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出台的“女生穿短于50公分短裤短裙不得进馆”新规一度引起热议。将“男生无心学习”归咎于女生的穿着,正是长期以来“不守妇道”、“女性原罪”的翻版,在这套逻辑之后,是将女性的着装、言辞默认为性骚扰行为发生的诱因。湖南农大图书馆的规定和黑龙江的教育读本,都在话语逻辑上对女性构成二次伤害。
得体的穿着、优雅的举止是公民都应自觉遵循的公共准则,不论性别、年龄、职业,在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社会准则面前都一视同仁。就“性骚扰”行为本身而言,虽然有大量法律条文对性骚扰行为严加处罚,但是对“性骚扰”的外在表现形式,无论是《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没有给出详细的界定。该读本将女性“大声喧哗、衣着暴露”定义为对男性的性骚扰,在效力上来说是越俎代庖,无任何法律依据。
就当前事实来看,穿着性感、衣着暴露的女性的确更容易成为色狼目标,提醒女性注意穿着、保障安全也无可厚非,但在表述中,《教育读本》和湖南农大图书馆已经将女生穿着暴露定为“有罪”,必然引发女性的方案和对立情绪。如果按照这套逻辑,岂不是在银行提取现金等日常生活行为,都会成为抢劫或偷窃等犯罪行为的诱因?
“性感”与“勾引”、“欣赏”与“性骚扰”之间尚未有严格的法律界限和行为规范,真正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是人性中的阴暗面。《教育读本》刊发的最终目的,也是教育高中生如何规避人性的丑恶、保全自身,在人性的丑恶面前,呼吁女性保全自身并无过错,但不能让女性的爱美之心为色狼的猥琐买单。
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律和规章制度只能规范人们的行为,而无法驯服人性的弱点。在挥舞道德大棒之前,首先要明确性骚扰事件背后的逻辑,真正导致性骚扰的,是性骚扰者的人性弱点,而不是“女性暴露的穿着”,不论穿成什么样,穿着与性骚扰之间都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更不能以批判的口吻谴责被骚扰的女性。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学生)
标签: 女性;教育读本;高中生;穿着;人性;男性;性骚扰行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