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潮号|救灾当头 高速收费站为何不“免单”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刘雪松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8年08月24日 12:25:45
“温比亚”这次在山东刮出如此凌乱的场面,其实背后反映的是政府在应对自然灾害时,组织协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的极其凌乱。这是比天灾更让人不能原谅的。
台风“温比亚”掠过,山东多地受灾严重。然而水灾无情,高速公路收费更加绝情。8月23日,山东省减灾中心出发的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奔赴青州时,在滨莱高速高青收费站,就遇上了绝情的一幕——当救灾物资运输车司机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出示省救灾捐助办公室当日出具的凭证时,收费站工作人员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坚持收费。185元,一个无奈地缴,一个款款地收,很是天经地义的样子。
对于收费站工作人员来说,“未接到通知”而不予“免单”,法理上似乎不应成立,但情理上却是可以成为理由的。2004年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2015年民政部等九部委下发的指导意见也要求进一步提升救灾物资紧急调动时效,再次明确了上述条例的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执地过程中,这些“条例”和“意见”,并未起到应有的效果。
从报道展示的“免单”依据来看,这是由山东省救灾捐助办公室出具的一份格式化证明。这张填写于当日、有效期2天的证明,是发给“各交通检查站、收费站”的:“兹有省民政厅向青州灾区紧急运送救灾物资,共有车辆一部,请予放行为盼。”
客气倒是有余了,但这样一纸证明,却显得理不直、气也不壮。山东省救灾捐助办公室是省政府下属民政厅所属的机构,这个机构与“条例”和“意见”中所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权限,显然有着一定的区别。加之一竿子插到“各交通检查站、收费站”,这就给具体执行、却又最不具操作权限的交通收费末端,造成了很大的为难。此外从灾情的程度、救灾物资运送的紧急程度来看,什么程度的灾情够得上 “免单”,也无相应的标准,全靠相关各方的自行拿捏。谁来拿捏?谁的拿捏最权威最准确?这些关系显然都没理顺。
高青收费站属于齐鲁交通集团。作为齐鲁交通集团最底层的一名员工,吃着集团的饭、领着集团的工资,集团不发话,谁敢“免单”?因此,如果把情绪宣泄在工作人员身上,便有些找错茬了。但是全赖齐鲁交通集团,似乎也不适当。水灾之后,齐鲁交通集团可以主动与省民政厅联系咨询,但作为一台商业机构的“收款机”,公共希望齐鲁交通集团有这样的觉悟,无疑期待过高了一些。
于是问题来了。给运送救灾物资车辆发放证明的省救灾捐助办公室,抛开了齐鲁交通集团这个关键主体方,收费站因为没有收到集团的指令而无法执行。可见这场救灾物资的运送,处于一个协调严重缺失的凌乱机制当中。这是与这场灾情的紧急程度很不匹配的。
“温比亚”带给山东多地的灾情,回头看,不论事先的应对、还是事后的处置,都明显出现了很多人为的痕迹。寿光水库泄洪,下游猝不及防;灾区急需救援,高速收费坦荡。此中有应对台风经验不足的原因,也有协调不畅的因素。这是山东当地各级政府应该反思的。不能简单地说,如果当时不泄洪,垮坝的损失会更大。也不能两手一摊说,救灾物资车辆免费通行的单子发了,收费站没买这个账。
灾情就是险情,就是命令。“温比亚”无情,但人的主观能动性、预防机制、应急机制到位了,无情的水灾所造成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温比亚”这次在山东刮出如此凌乱的场面,其实背后反映的是政府在应对自然灾害时,组织协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的极其凌乱。这是比天灾更让人不能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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