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质期岂能让企业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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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江日报 盛会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5年12月18日 09:37:00
如果没有严格的、统一的食品保质期国家标准,就可能让食品生产企业有空子可钻,出现乱标食品保质期等不良现象。
面包坊现场制作、超市出售的袋装面包品种多样,有的保质期才两天,有的竟然能长达半年,时间上相差90倍。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除了制作工艺的差别外,国家对面包保质期并没有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产品保质实验的结果自行界定,防腐剂、添加剂的使用也大不相同。
借用股市投资的一句话:“食品有风险,食者须谨慎。”如果食品保质期让企业自定,无疑会放大食品安全风险。为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包括面包在内的各种食品保质期,绝不能让企业自行界定,必须由国家在科学的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为食品制定合理的保质期限。
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党和国家历来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专门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整顿,但就食品保质期而言,让企业自行界定,显然不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决定食品保质期长短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贮存条件,二是期限,二者紧密相关,不可分割。其中贮存条件通常包括:常温、避光保存、冷藏保存、冷冻保存等。如果消费者由于个人原因在食品存放方面不符合规定,食品的保质期很可能会缩短,这在多数时候与企业无关。一般来说,添加了防腐剂,或者防腐剂添加量大的保质期相对要长一些。
有一点是确定的,即不能任由企业自行根据自身的保质技术决定食品保质期,必须有国家来约束要求。食品企业延长食品保质期的方法无非是添加防腐剂,而超量的防腐剂虽可延长食品保质期,却是以牺牲人体健康为代价的。制定保质期统一标准的目的,就是要让企业在自身的技术条件下,在最大限度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减少防腐剂添加量,确保所标明的保质期是有效的。
否则,如果没有严格的、统一的食品保质期国家标准,就可能让食品生产企业有空子可钻,出现乱标食品保质期等不良现象,从而迷惑消费者、误导消费者、坑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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