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G20备料精彩的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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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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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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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丨对贷款中介造假骗贷该重拳整治了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冯海宁    责任编辑 张韬
2017年03月28日 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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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等信贷机构有责任防范各种骗贷行为,因为这会影响资产质量甚至资产安全;而且在当今信息时代,信贷机构也不难发现贷款造假行为,但却没有发现,甚至甘愿“受骗”,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利润考核而把风险抛到脑后。

  历时半个月,记者卧底多家民间贷款中介,揭开了造假成风的民间借贷乱象。有些中介巧立服务费,通过假合同、假证明、假判决,帮助客户获取房屋抵押贷款;有些借贷的年化利息超过100%;倒卖个人信息,电话推销贷款更是令人不堪其扰。这类中介的员工自曝年薪百万元。(3月27日《新京报》)
  贷款中介造假骗贷现象存在已久,2013年央视就曾曝光多家商业银行串通中介造假骗贷。日常生活中,贷款中介的推销短信和推销电话也让不少人不胜其烦。如果不对贷款中介造假骗贷、牟取暴利、买卖个人信息等乱象采取有效手段治理,将给公民个人和金融机构带来不少问题。
  对借贷人而言,虽然通过贷款中介借钱“放款快”“额度高”,但如果不能按期还款,不但抵押的房屋会“泡汤”,个人信用也受影响。如果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很可能还要被追究骗取贷款的连带责任。另外,一些中介机构操作的“房产强过”(即通过造假把夫妻房等变到借贷人名下)也容易引发财产纠纷。
  对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贷款机构来说,一旦把贷款发放给材料不真实的借贷人,则有可能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甚至影响资产质量。如果这种造假骗贷现象广泛存在,则有可能威胁到国家金融安全。
  贷款中介造假成风,也损害了相关法律公信力。贷款中介通过假公章等手段骗贷,会影响公众对真实公文、印章等具有的法律效力的印象。另外,《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中有“骗取贷款罪”,但若在司法实践中,对造假中介不能形成威慑力的话,也会影响公众对法律规定效力的认知。
  从维护法律公信力、金融秩序、金融安全以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角度来说,有关方面亟须对贷款中介造假现象打出重拳。首先,要从银行等信贷机构入手。正是因为信贷机构没有严格审核贷款材料,甚至信贷机构某些人员为了业绩与贷款中介串通造假,才使得贷款中介造假成风。
  按说,银行等信贷机构有责任防范各种骗贷行为,因为这会影响资产质量甚至资产安全;而且在当今信息时代,信贷机构也不难发现贷款造假行为,但却没有发现,甚至甘愿“受骗”,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利润考核而把风险抛到脑后。
  因此,银监部门等金融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金融机构以及相关业务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贷款材料,一旦发现假合同、假证明、假判决等造假问题,必须追究其把关不严的责任。同时,要完善银行考核体系。如果银行等机构在信贷方面少一些限制、提高放贷效率,或许就没有贷款中介牟取暴利的空间。
  其次,对民间贷款中介进行直接整治。无论是其通过假公章等伪造各种贷款材料,还是骗取贷款、倒卖个人信息等行为,都涉嫌违法,违法就应该受到法律惩罚。再加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更应受到重拳打击。不仅要追究违法业务人员的责任,更要对这种违法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惩。
  其三,有必要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定期发布相关风险警示。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骗贷的潜在风险也缺乏足够认识,才去寻求贷款中介借钱,甚至知道、认可、参与中介造假骗贷。此外,贷款中介造假不是存在于某一个地方,应当有适当的顶层设计,进行统一整治。

标签: 贷款;造假;中介;信贷机构;个人信息;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公信力;假公章;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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