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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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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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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造假直接入刑 该来的终归要来的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钱振霄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7年03月21日 17: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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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推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对于公安部这样的一个大动作,我们不禁要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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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推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对于公安部这样的一个大动作,我们不禁要点个赞。

  据《人民日报》报道,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将食品造假直接入刑,完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司法解释,有力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同时强调发挥《食品安全法》的作用,对依法不构成犯罪、但群众痛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坚决处罚到人,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高昂代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之于普通百姓,重要性之大不言而喻,正因如此,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就以四个“最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但在这两年间,仅媒体公开报道的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案件就不在少数,顶风作案的收益真的比潜在的风险大很多吗?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2万起,药品犯罪案件8500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50余起案件全部告破。前有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保驾护航,后有公安部“利剑”打假,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食药品的深层领域中,许多实质性的问题依然严峻。

  其实,说白了还是犯罪成本的问题。从学理上来说,犯罪成本由实现犯罪的直接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可能存在的处罚成本三者构成。在现实中,许多不法商贩为了追求利益的极致,不惜抛弃道德和良知的底线,铤而走险。

  我们以这两天被曝光的“注胶虾”为例,不法商贩为了使虾看起来更加丰满,往虾中注入不明的胶状物,使虾的卖相得到提升,甚至还能掩盖虾肉腐坏的事实,而且,不排除胶状物可能使用工业级明胶的可能,毕竟,以这种廉价的手段就能获得更高的利润,犯罪成本太低!

  笔者认为,尽管我国法律中早有对食品造假的相关处罚,但这种处罚却是存在一定“门槛”的。《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显示,食品造假售假最低的起刑点在5万元,许多不法商贩正是看中了这个“门槛”,想钻法律的空子,又能“机智”地躲过法律的惩罚。而公安部拟推的“直接入刑”,其实就是拆除了食品造假刑事处罚的最后一道门槛,让食品造假行为直接暴露于司法的权威之下。失去了5万元的起刑点,威慑更大。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之本,此次拟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让我们看到了有关部门的决心,尽管食药安全领域离社会预期仍有一定距离,但我们也要明白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和有力的惩处措施是系统性的工程,这个举措无疑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标签: 造假;公安部;食品造假;食品安全法;犯罪成本;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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