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行政机关败诉率升高不是目的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樊大彧 责任编辑
王天骏
2017年06月14日 10:24:50
“民告官”诉讼中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无疑是反映司法进步的好现象,但这并不是目的。公众最终的期许是,政府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厘清权力边界,妥善开展社会管理工作,让一些原本可以避免的伤害群众利益事件,消弭于毫末。
原标题:行政机关败诉率升高不是目的
各级行政机构都应该把“民告官”典型案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当做依法行政的教科书。从相关案例中,有关行政机关要学会把握好公权与私权的界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13日,最高法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第一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旨在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供范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最高法公布了2016年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中,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占比较高。此外,去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共计3.2万余件,败诉率为14.62%,同比小幅上升0.84个百分点。
行政诉讼案件也被俗称为“民告官”。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及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各级法院对各类行政案件基本当场受理,解决了“民告官”立案难问题。近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数成倍提升,这表明在新行政诉讼法的保障下,公众的法治意识更强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不断提高。
“民告官”不再难,不但可以告得了,而且还能告得赢。去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上升,这种“告得赢”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过去以县、市政府及其下属部门为被告的案件一般由当地基层法院管辖,受司法地方化等体制方面因素的影响,行政诉讼中长期存在“县法院审不了县政府”等问题。由于存在行政干预问题,法官办案的顾虑和压力都较大,“民告官”案件中原告要么被迫撤诉,要么接受告了也白告的结果。
去年行政机关败诉率上升,也就是“民告官”成功率提升,离不开近年来各地纷纷实行的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改革通过调整管辖规则,使相关行政案件的管辖与行政区划分离,涉案行政机关要到外地法院应诉。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打破了司法地方化的窠臼,有效降低了行政审判受外界干扰的风险,“民告官”原告的胜诉率因此得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也获得有效提升。
上世纪80年代,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初创时,一个农民把县政府告上法院,就能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新闻。而如今,随着法治建设加强,不仅“民告官”成功率不断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也逐渐转变了观念,不再对相关诉讼避之唯恐不及,而是开始以一种更开放的心态积极面对。
各级政府部门对“民告官”态度的转变,体现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出庭官员的级别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官员,开始把法庭当作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并解决矛盾的有效平台,这是依法行政迈出的重要一步,但群众的期待远不止于此。
在“民告官”案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直接涉及民生领域问题,诸如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征收、房屋登记、治安、户籍管理等方面,行政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许多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是因为部分行政机关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以及证据意识不强。而在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中,则比较普遍地存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各级行政机构都应该把“民告官”典型案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当做依法行政的教科书。从相关案例中,有关行政机关要学会把握好公权与私权的界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民告官”诉讼中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无疑是反映司法进步的好现象,但这并不是目的。公众最终的期许是,政府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厘清权力边界,妥善开展社会管理工作,让一些原本可以避免的伤害群众利益事件,消弭于毫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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