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允许有人在扶贫路上“撒钉子”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李洪磊 责任编辑
王天骏
2017年06月17日 07:39:07
扶贫腐败无异于是在脱贫攻坚的上坡路上“撒钉子”,既坑了需要帮助的对象,影响扶贫实效,又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不能等闲视之。
原标题:决不允许有人在扶贫路上“撒钉子”
2015年5月,湖北省利川市龙坪村3户属于精准扶贫对象村民,因房屋破烂不堪被纳入危房改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龙坪村党支部书记何承章登门“邀功”,声称这是他努力争取来的,现在需要每户交给他320元去“打点”一下,否则他们的资格就会被取消。最终,何承章因向贫困群众索要“打点费”,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资金。(6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成为干部群众同心合力的国家行动,几千万贫困人口因此告别了吃糠咽菜的贫苦生活。眼下,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各级政府的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但一些贪腐“黑手”也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有数据为证:2016年全国共有1892人因在扶贫开发领域涉嫌职务犯罪而被调查,与2015年同比上升102.8%。
手握国家真金白银的资金扶持,有些扶贫干部不去仔细研究如何让扶贫资金精准入户、帮扶到位,反而把其当成“唐僧肉”,处心积虑地通过各种方式揩油——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挪用扶贫工作经费发放手机补助,向危房改造村民收取“跑腿费”等乱象时有发生。而何承章索要“打点费”的行为,不免让人想起市场上常见的“提成”“返点”,这样的举动涉嫌违法违纪,更让贫困村民寒心。
脱贫攻坚事关重大,“何承章们”提醒我们,面对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对那些胆敢向扶贫对象伸手要钱的人,必须拿出“牛刀杀鸡”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绝不因“恶小”而不惩。
惩治腐败就是割除社会毒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向腐败宣战,向全社会发出了“对腐败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上至查处一大批高级领导干部,下至通报基层腐败案例,都是“零容忍”的鲜明体现。这种一以贯之的坚决态度,当然也适用于扶贫领域。何承章从3户村民身上索取900多元的“打点费”的事情,看起来金额不大,严肃惩处的力度却丝毫不减。
当前,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剩下的大多是条件较差、基础较弱、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和群众,面临巨大的脱贫压力,甚至可能有些难以预知的阻力。越是在迎难而上的关键时刻,越需要扶贫队伍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而扶贫腐败无异于是在脱贫攻坚的上坡路上“撒钉子”,既坑了需要帮助的对象,影响扶贫实效,又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不能等闲视之。
从这个意义上讲,有腐必惩,方能产生足够的震慑力,既割除现有的腐败毒瘤,也警示其他心存侥幸的干部,把扶贫腐败扼杀在萌芽的状态,实现“治未病”的目标。
要在精准扶贫中让腐败“见光死”,必须推动扶贫资金阳光化、规范化运行,一定要强化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要深入分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手段、方法和易发多发的环节,查找当前扶贫领域资金项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性漏洞,提出有效的应对之策。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才能构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群众在扶贫监督方面的作用。以广东清远为例,去年8月开始,当地推出了一批“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就切实增强了扶贫一线的社会监督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冲在最基层、第一线直接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唯有如此,脱贫成效才能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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