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丨奖励与科研资助不能混为一谈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冰启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7年07月06日 19:30:07
合适的做法,是对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课题经费与科研人员的奖励和待遇无关,这完全用于科研,在年薪之外,如果对科研人员进行奖励,那奖励归属于个人,不宜采取与课题经费混为一谈的模糊处理方式。
6月30日,四川农业大学水稻研究所陈学伟团队因为一篇发表在全球顶尖学术期刊《Cell》上的论文,被重奖1350万元。7月1日,微信公众号“知识分子”推送了文章《一篇Cell论文重奖1350万,你怎么看?》,引发网友热议。
7月3日,论文作者之一、四川农业大学水稻研究所所长李平教授,于个人博客发文回顾了陈学伟团队获奖一事的来龙去脉,对1350万元的组成进行了解释,并表示,网上一些说法是误导性的“标题党”所致,这1350万元中,只有50万元是奖励给团队的奖金。
这其实怪不得被舆论误读。因为川农官网刊出的文章,标题就是《学校奖助陈学伟研究团队1350万》,虽然文章用了“奖助”,但是,这很容易被理解为奖励。而由于“奖助”起因为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因此,这被理解为一篇论文被重奖1350万,也并不离谱。
关于要不要如此重奖一篇论文(即便奖金不是1350万,而只是50万,也是重奖),已有诸多评论,即便赞成者,也担忧这会强化“论文情结”和论文导向。对于这一事件,笔者想讨论的是奖励与项目资助的区别,在现实中,不要说社会公众搞不清,很多学术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学者也将这混为一谈,这导致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和学术评价的乱象。
奖励是什么?作为奖励,这是直接给被奖励的个人或团队,由个人和团队自主支配,如何使用奖励方是管不住,也无权管的。而资助项目、课题经费,则不然,这不属于奖励范畴,被资助方有自主支配经费的权利,但是,必须用于科研,且被资助方需要向资助方、社会公众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并由专业机构评估经费使用效果。
近年来,我国教育界、学术界普遍存在奖励与资助不分的情况。比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为500万人民币,很多人认为得主可获得500万奖金,这堪比诺贝尔奖奖金,但实际情况是,45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研经费,只有50万元为获奖者个人所属。
分清奖励与科研经费资助十分重要。当前,我国学术界存在一个倾向,即把获得课题经费资助,视作奖励。具体表现为,入选某一人才计划,获得经费资助,还没有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就被作为巨大学术荣誉,视为成功,这和有的人才计划就称为“人才奖励计划”有关,但这些人才计划的实质是给学者一定的经费资助,让他们安心进行学术研究。如果属于奖励,学者确实可以拿钱之后,不潜心进行研究。而更吊诡的是,学术界把入选人才计划,作为学术头衔,并把学术头衔作为评价学者的重要指标,一旦拥有某个学术头衔,在学术界就有高人一等的实际经济待遇(特殊津贴)和学术权力。
申请课题经费也有类似情况。课题经费的资助性质是十分明确的,但现在也有变为荣誉的倾向。比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现在是学者评职称的硬指标,也就是说,不管获得基金资助之后,是否有科研成果,申请成功本身就变为了学术成就。这引导学者“重申请,轻研究”。而对于科研经费,学者也存在这是奖励还是资助的纠结和冲突,有一些学者,想着法子折腾到手的科研经费,之所以如此,是他们把申请来的经费视为归为自己的“奖励经费”,觉得自己拿得少,或者一分也不拿,全部将其用于科研,心理不平衡。
在激励科研人员进行科研方面,我国当前采取的做法,也是从资助经费中,拿出部分作为“人头费”进行奖励(俗称“提成”),而从科研经费管理看,奖励和资助是需要分清的。合适的做法,是对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课题经费与科研人员的奖励和待遇无关,这完全用于科研,在年薪之外,如果对科研人员进行奖励,那奖励归属于个人,不宜采取与课题经费混为一谈的模糊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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