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丨分析“韩春雨撤稿”应基于常识思维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乾羽 责任编辑
张萍
2017年08月04日 15:41:27
分析韩春雨撤稿应基于常识思维,才能让科研问题交给科研机构去解决,才能让公共问题在公共领域内理性讨论。
原标题:分析“韩春雨撤稿”应基于常识思维
在国内外学者几番公开质疑其可重复性过去一年后,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关于新基因编辑技术NgAgo-gDNA的论文已由《自然-生物技术》撤回。有分析认为,在学术出版领域,受到广泛质疑的论文在期刊的调查和协调下,往往由论文作者主动向期刊申请撤稿,以减少对论文作者科学信誉的伤害,同时避免更多的科研工作者继续引用该论文。
从刚发表时的一鸣惊人,到发表后的屡被质疑,再到一年后的主动撤稿,身为科研者的韩春雨无可奈何地成为舆论焦点。韩春雨在名利双收时,也收获了此起彼伏的质疑。为了平复这些质疑,韩春雨选择了主动撤稿。而这一撤稿举动,又会引起新的质疑——韩春雨的论文是否真的存在问题?
分析韩春雨撤稿应基于常识思维,才能让科研问题交给科研机构去解决,才能让公共问题在公共领域内理性讨论。
首先,科研真实只能交给科研机构去验证。韩春雨的实验到底有没有问题,其所谓的科技突破真实性到底如何?这首先是个科学问题,是个事实判断。之前,尽管有众多科学家和科研机构声称其实验的数据无法复制,这也只能说明其实验无法复制。至于无法复制的原因是造假还是隐瞒核心数据,抑或是其他不得而知的原因,公众可以围观可以质疑,但不该猜测不该断言。毕竟,作为事件的旁观者,普通人缺少基本判断能力,他们能做的其实是保持舆论韧性,并静待事实真相的揭露——这离不开科研机构的努力,离不开科学共同体的自我净化。
其次,行政话语应该止步于科研的真实性。科研的真实性如何,应该由科研机构认定,应该由科学共同体论证。这是一个常识。但是,很多时候,因为个人的科研与集体的科研工作、与机构的科研政策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在科研成果引起轰动时,行政权力通常会适时表现出其身影。这原本不是一个问题,对科研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科研的繁荣,但需要警惕的是,行政话语应该在科研的真实性面前止步,应该充分尊重科研的规律和科研的原则。否则,就可能以行政话语代替科学判断,不仅扭曲了科研的规律和原则,也容易让自身处于被动位置。此前,对于韩春雨争议性成果的大加褒奖就是一个例证。
第三,科研个案不宜成为论证的普遍证据。毫无疑问,韩春雨是一个值得关注和分析的典型。特别是,当他以副教授的身份在一所并不那么知名的学校做出了如此轰动的科研成果时,他更应该被研究。但无论其最后的成果被验证属实,或被证伪,他也只是一个典型个案而已。并不能拿他来证明科研无所谓平台,只要坐好冷板凳就行,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科研平台自然越高越好;也不能拿他来证明中国的科研经不起考验,很多科研只是骗取经费的弄虚作假。事情还没有到这一步,中国的科研进步也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所以,理性的态度就是个案归个案,先把个案解析清楚、透彻再说。
韩春雨所在的河北科技大学已经发表声明:“鉴于该论文已撤稿,学校决定启动对韩春雨该项研究成果的学术评议及相关程序。”这个表态是对的。这个学术评议应该早些启动。一方面,发表韩春雨论文的杂志其实没有验证其科研真实的能力和义务,这个责任应该由韩春雨所在学校承担;另一方面,当质疑之声层出不穷时,韩春雨及其所在学校最需要做的不是“沉默是金”,而应该是以数据说话,以真相说话,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界和公众的误会、误解。
对于韩春雨和河北科技大学来说,撤稿并不是一个轻易做出的决定。当然,撤稿本身并不会消除任何外在的质疑。只有从常识出发,把科研的问题交给科研机构,把真相的调查交给第三方,事件最后的真相才能成为平息舆论的关键所在。
标签: 春雨;科研;质疑;科研机构;撤稿;个案;河北科技大学;真实性;常识;论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