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老赖电话是个不错的创意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史奉楚 责任编辑
张萍
2017年08月29日 14:24:33
对老赖电话进行标注的创新既必要,也可行,并可推广至全国,而且需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全领域、全方位协同配合,联合惩戒,如不仅标注老赖电话,为其定制失信彩铃,还应限制其更换手机号码,同时限制其获得荣誉,提高对其财产的网络查控效率。
原标题:标注老赖电话是个不错的创意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针对171名被执行人向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该公司开发运营的“360手机卫士”APP,协助法院以电话号码标注的方式对上述被执行人进行公布。据悉,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凡安装“360手机卫士”APP的用户,无论是拨打还是接到老赖被标记号码的电话,均会在手机屏幕上显示“某某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示字样。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后,法院将联系奇虎360公司取消相关标注。
近年来,由于一些人诚信意识极度缺失,赖账不还,在法院裁判生效后依然挖空心思逃避义务。而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实际有效的执行,失信老赖得不到惩戒,无形中又会助长背信弃义的不良社会风气。为此,各地法院一直不断探索各种执行和惩戒措施。对老赖的手机号码进行特别标注,无疑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优势的创新举措,值得肯定和推广。
与传统的熟人社会不同,现代社会中,人的流动性更强,流动成本更低。一旦老赖脱离失信地到其他地方工作生活,其基本上感受不到来自熟人社会的道德压力。而且,当地法院传统的执行措施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这些失信老赖可能长期逍遥法外。如某人被法院判定为失信老赖后,其可能远走高飞,另谋出路,让当地法院找不到人和财产。传统执行措施等于牛栏关猫,拿工于心计、善于投机的老赖没有办法。
这显然无利于依法治国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知道,法律的权威和作用通过裁判及执行得以实现,无视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就是对法律的蔑视,恶意规避执行是最大的不诚信。如果欠账可以不还,且受不到任何法律惩戒,老赖就会越来越多,交往和交易成本将大幅攀升,社会也就无法运行。为严厉惩戒老赖,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除赋予法院拘留权和罚款权外,还授权其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网络等其他方式公布老赖的相关信息。
那么,既然可以将老赖的相关信息向全社会公布,举重以明轻,也可以将老赖的电话做特殊标记,向与其有通信联系的人定向公布。一方面,这是法院履行其社会治理责任的重要内容,任何人都有权了解其交易对象的信用,以便其有效评估交易风险。标注老赖电话,就是让人们了解其交往对象尤其是交易对象的经济能力、信用及守法状况,以便更好地防控风险。
此外,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布失信人名单,往往是大批量地公布,个人信息淹没在海量信息中,降低了其可识别度,老赖本人及其亲戚朋友、交易对象和熟人未必会看到,欠缺威慑力。而标注老赖电话,让拨打和接听电话的人均知道其是老赖,无异于让这些失信人在熟人面前出丑,让其感受到来自熟人社会的压力,进而及早履行义务。
之前,已有不少法院为失信老赖定制手机彩铃,向拨打电话的人披露有关失信信息,这一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而有观点认为这一做法可能越权,且带有羞辱色彩,这样的说法有失偏颇。一般来说,标注电话或定制失信彩铃仅针对那些恶意规避执行的老赖。这些人既丧失诚信,又违反法律,且违法状态一直未消除,司法机关完全可以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否则才可能是失职。
因此,对老赖电话进行标注的创新既必要,也可行,并可推广至全国,而且需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全领域、全方位协同配合,联合惩戒,如不仅标注老赖电话,为其定制失信彩铃,还应限制其更换手机号码,同时限制其获得荣誉,提高对其财产的网络查控效率。这样才能让打击、惩戒老赖的天罗地网越织越密,让诚实守信、敬畏法律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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