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丨个税改革13万条意见,能否改变一些什么?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谢飞君 责任编辑
钱振霄
2018年08月01日 15:11:43
期待立法机构能切实梳理,感同身受地理解这些意见,让更多人在新的个税法中感受到善意与关怀。
持续了一个月的个税改革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环节已尘埃落定。根据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数据,共收到近13万条意见。根据《草案》,个税法此次修订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的收入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
《草案》收到13万条意见,这份“热情”意味着个税改革与个体、家庭休戚相关,所以公众有话要说;与此同时,网上总结出的这些意见普遍的关注焦点,反映出公众对此次改革都有基于自身特点的不同关切点,不容忽视。
每一次个税改革,起征点都是备受关注的焦点。此次草案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的3500元提至5000元,虽然有助于减轻一部分纳税人的负担,但不少意见直言5000元的起征点“过低”。查询个税改革的过往资料可见,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个税起征点先后做过三次调整,分别是2006年上调至1600元/月,2008年上调至2000元/月,2011年上调至目前的3500元/月。从2011年至今,社会经济水平发展,物价上涨,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支出都有了不小的改变,所以5000元的起征点,总体而言确实低于社会预期,很难让公众(尤其是城市居民)感受到减税对于自身的实际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个税调整还将首次实行综合征税。综合征税的基础是需要掌握个人收入、财产的信息,但目前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并未实现信息联网,以现有的税收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很难确保收集到的个人涉税信息真实全面。但和其他隐形的个人收入相比,稿酬是较易统计的个人所得,对于这部分人群,综合征税后,5000元的起征点有可能意味着不升反降,即他们需要比以往缴纳更多个税。
其次,同样是5000元的收入,在不同城市会有完全不同的生存体验,不难理解大城市的居民会有“起征点能否因地而异”的提议。近几年,不乏年轻人逃离北上广的新闻,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高,年轻人在权衡之下选择到二三线城市工作、生活。全国统一的5000元起征点,恰恰也涉及了这一问题,5000元的含金量在不同城市的含金量完全不一样,如果在起征点上继续搞“一刀切”,无疑忽略了对于大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关切。
地域差同样体现在“专项附加扣除”。这些专项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无论哪一项扣除,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支出完全不同,以子女教育为例,有的家庭选择私立学校,加上各种课外培训费用,一年花费几十万元也不再少数,这些若也列入到扣除项,如何在为家庭减负的同时兼顾不同家庭的公平,显得非常重要。不难看出,“专项扣除“体现了“以家庭为单位征税”的思路,而通过综合考量家庭经济负担对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进行考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尝试,不妨做一些细则上的借鉴。
意见即关切,围绕个税改革草案的13万条意见,既是每一个个体基于自身提出的诉求,也是他们所代表的群体的集体期盼,期待立法机构能切实梳理,感同身受地理解这些意见,让更多人在新的个税法中感受到善意与关怀。
(原标题《个税改革13万条意见,能否改变一些什么?》,原作者谢飞君。编辑 钱振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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