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G20备料精彩的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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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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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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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护航“走出去”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朱昌俊    责任编辑 杨静涛
2016年05月26日 0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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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不可忽视法律的作用。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正常的权利维护,还是竞争博弈,都要能够主动握住法律这件武器。

  近日,两起与中国公司有关的国际诉讼案引发关注。5月25日凌晨,华为公司宣布,在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和中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华为在诉讼中要求三星公司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赔偿。另外,包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内的28家航企涉嫌垄断民事案件即将结案,国航愿意支付5000万美元和解。

  华为起诉与国航被诉,从国际市场企业纠纷解决机制的角度看,都属正常事件。然而在现有语境下,华为以起诉者的身份出现,更具标志意义。这是中国企业首次对全球最大手机制造商提起诉讼,标志着中国科技企业在国际专利纠纷中的角色大反转。所谓的角色反转即在于,过去我们往往习惯了中国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在国际贸易纠纷中扮演被诉者的角色,而以起诉的方式主动维权实属罕见。

  中国于2001年加入WTO,近年更是力推“走出去”战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与此同时,囿于多方面原因,有更多中国企业面临国际贸易纠纷。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成长的烦恼”。在国际市场,一家企业的地位越高,市场份额越大,它所可能面临的贸易纠纷和摩擦的几率就越大,像微软等全球跨国企业经常陷入法律纠纷之中。不过若永远只是作为被诉者存在,显然不正常。

  近年来,中国也涌现出了不少在国际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企业。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更多的法律纠纷和争议。但关键是以怎样的心态和方式来予以恰当的回应。如果说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是一种“硬实力”,那么如何适应国际市场的贸易规则,做到在被诉时不卑不亢,在权益受侵害时敢于主动维权,则就是一种“软实力”。随着中国企业自身市场地位的提升,需要从过去更多地充当被诉者向成为主动维权者角色的转型。如在科技领域,过去由于缺乏原创、专利上的比较优势,中国企业屡屡作为“侵权方”存在,而在今天,当原创能力得到提升,中国企业自当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保护好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总体而言,中国企业在面临法律纠纷时,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像华为这样认为自己知识产权遭遇侵权,就要理直气壮,果断利用法律来维护正当权益;如国航这样成为被起诉对象,也不必委屈,而是坦然地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应诉。如此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才有可能作为一个真正的平等参与者而存在,受到市场竞争者的尊重,并从国际贸易规则的适应者转变为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前提是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首先要对相关的国际法律规则与贸易规则做到“心中有数”,方能在被诉或维权时“不失方寸”。

  中国企业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不可忽视法律的作用。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正常的权利维护,还是竞争博弈,都要能够主动握住法律这件武器。对于政府而言,助推企业“走出去”,除了给予财政、政策等方面的优惠支持,也应在法律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服务与帮助。


标签: 中国企业;维权;国际市场;法律纠纷;国际贸易纠纷;贸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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