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准时节,别让“粽子”变了味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吴欣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6月06日 17:52:00
不少官员受审时,都认为节日收红包不算受贿,只是“人情往来”。“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党员干部何不拒绝红包,干干净净做人,快快乐乐与家人团聚,过个舒坦廉洁的端午节!
时近端午,粽子市场又热了起来。迎来送往中送两盒粽子,有些再配点烟酒、红包,办事的同时顺便增进感情。亲友之间、生意伙伴之间迎来送往并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党员干部,就要注意咯。
中纪委适时在官网开辟“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的渠道,周周曝光官员违纪情况。
这不,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牟羽,最近就因收受8000元节日“红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这条消息就是中纪委在通过“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发布的。
8000元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值得中纪委大张旗鼓网络通报吗?可很多事实证明:小额贪腐不追,往往会养成“大鳄”。
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显示,70%至80%的贪官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正是因为小额贪腐往往不易被发现,使得心存贪念的官员产生侥幸心理,在贪腐的路上积少成多、越走越远。
发生在深圳的案例显示,这种节假日贪腐往往是隐蔽而持续的。如宝安区环保水务部门的一个小小执法员梁某光,就敢在年节之际大肆收受环保公司、排污企业的红包,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其受贿行为持续两年多。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不少官员受审时,都认为节日收红包不算受贿,只是“人情往来”。龙岗区水务局原局长许振球站在被告席上时,就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收受的35万元都是在过年过节期间,属于正常人情往来,他也回赠了一些土特产,不算犯罪。
直到失去自由,锒铛入狱,他们才痛哭流涕、后悔不已,只恨当初没有防微杜渐,在年节红包面前把持住自己,现在想回家种地都没门了。
如今每位党员干部面前都有三条标线:第一条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划出来的“道德高线”;第二条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来的“纪律红线”;第三条是相关法律划出的“法律底线”。以前,纪委很多工作是在第三条线下面守着,谁违法了,就调查、处理谁,实际上干了一部分公检法的活儿。现在,纪委站到中间这条纪律红线上,看见谁越线了,就赶快吹哨子叫停,停了就还是好同志;如果再不停、或者更严重的,就有可能把他罚下场。
深圳“8000元官员”被处分,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红包蛀虫”们的有力反攻,也让党员干部时时刻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这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对“第二道防线”的把关越来越严格,力求标本兼治,避免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违纪滑向违法,避免党员干部从“红包蛀虫”发展为“巨贪大鳄”,最终落到身陷囹圄、悔之晚矣的地步。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每逢重要节点,都释放“执纪必严”的强有力信号,表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党员干部何不拒绝红包,干干净净做人,快快乐乐与家人团聚,过个舒坦廉洁的端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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