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案再审,以司法努力抵达正义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灏军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6月09日 09:36:00
在距离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1年之后,堪称“中国司法活化石”的这宗个案终于等来了再审决定。没有聂案的公正处置,就难言司法自救的成功。
在距离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1年之后,堪称“中国司法活化石”的这宗个案终于等来了再审决定。据报道,6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聂母张焕枝递出再审决定书时,聂母在静默片刻后泪水涌出眼眶,哽咽不已。
此案再审决定,2天前由最高法院做出。此前承担异地审查重任的,是山东省高级法院。事实证明,最高法院的这一指定管辖,对于推动聂树斌案重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聂案于2005年曝出“一案两凶”之后,在长达10年时间里,河北省高级法院的核查始终没有实质性结果。当地不同部门组建的多个聂案调查组,都没有向公众给出任何有说服力和公信力的调查结论。
2014年12月,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案。一年半之后,山东省高院拿出了复查结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法院审查。
这意味着,河北诸多政法部门耗费10年看不到的“重大疑问”,终于经由山东省高院得以展现。以“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为启动再审的理由,颇似再审翻案的一次“路演”。但同时,这一理由似乎也切割了此前主动交待自己才是真凶的王书金。熟悉此案的围观者或许还记得,河北省高院负责人曾对媒体放话,“如果最终确定不是王书金做的案,就没有必要核查聂树斌案。”而2013年9月,河北省高院二审宣判,已认定王书金不是聂树斌案的真凶。
当然,山东省高院的复查结论只是确认了聂案符合再审条件,而并未为聂树斌平冤昭雪——那是再审的工作内容。聂树斌一天未被法院宣判无罪,他就一天背负杀人、强奸的罪名。只有严格依法,保障证据和司法程序,正义才可能得以实现。
休尼特法官有句名言: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它只会迟到。经由媒体传播,这一论断不知给了多少冤狱苦主以申诉和守望公正的信心。近年来,平冤纠错骤然加速。内蒙古“呼格案”、福建“念斌案”、海南“陈满案”等等,每一宗个案的背后,都浸染了受害者的血与泪,其中呼格吉勒图和聂树斌均已成为枪下亡魂,无法再听见刑事司法进步的足音。纠错的意义,既要还冤案苦主以清白,更要给活着的人以免于司法错判的恐惧,并促使司法者严格依法适法,尽最大可能实现公正。
错案密集纠正,被称为司法的自救之役。不管这场重树司法公信和司法尊严的“战役”在多少宗个案上取得了“胜利”,终归绕不过聂树斌案。聂案的标杆意义,已经深深嵌入在全面提速的法治建设之路上。没有聂案的公正处置,就难言司法自救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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