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贴广告,强送的服务恕难欢喜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原创稿
作者:崔艳飞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7月07日 19:46:00
近日,陈先生收到的电脑显示器快递包裹上除了快递单,还多贴了几张商场与微店的广告。
近日,陈先生收到的电脑显示器快递包裹上除了快递单,还多贴了几张商场与微店的广告。他感慨“现在的广告无处不在,连快递都增加了这项业务”。众所周知,中国是全球第一快递大国,2015年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巨大的快递包裹投放量让“包裹上贴广告”的生意悄然兴起。(中新网,7月7日)
给包裹上贴广告,不得不佩服快递公司的创意无限,但是快递公司这项新的“招财”门路是否合规呢?邮政业相关国家标准规定,针对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的要求。然而此项标准为国家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要求。《广告法》等法律也没有对快递广告做出明确规定。按理说,法无明文禁止,不为罪,法律上没有禁止,在快递包裹上贴广告不算违法,但笔者仍对这项额外的服务欢喜不来。
首先,快递贴广告,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付了款,随即享有了邮件的所有权,对于物品里都包括什么内容,要不要接受这些内容,都享有权利,而快递公司擅自利用邮件,招揽买卖,收取广告费用,既没有取得物主的同意,又没有让消费者受益,于道义上有“揩油”之嫌,于常理上也侵犯了物主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其次,快递贴广告,给违规甚至诈骗犯罪提供了土壤和空间。快递上贴广告,广告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没有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就免不了出现不健康内容,甚至可能被诈骗份子利用,成为违法犯罪的传播手段。建议有关部门要完善立法和强化监管措施,避免消费者利益受损。
最后,快递贴广告,免不了延误送达时间。尽管一些快递公司极力“拍胸脯”保证,贴广告不耽误时间,但不能否认,在整个快递寄送流程中增加一道粘贴广告的工序,多少会影响寄送速度。尤其是在物流高峰期,人手严重短缺时,快递久等不来,快递公司就更难以避免落下“不务正业”的口实。
所以笔者奉劝快递公司,还是少钻这些“旁门左道”,好好的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去光明正大的扩大市场占有率,才是正途!
标签: 快递;广告;邮件;国家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