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四道处罚令为何仍难阻违法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戴先任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7月12日 14:08:16
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 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得到阻止,相反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
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得到阻止,相反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记者调查发现,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7月11日新华社)
阳江市阳东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1元钱符合国家处罚标准”。可在第一次处罚并没奏效的情况下,第二次、三次、四次,为何还是以最低标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方式,除了罚款、恢复土地原状外,还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但前三份处罚决定书却未提及。如果在第一次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处罚时,就严格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也就不会出现后续故事了。另外,涉事土地离阳东区国土局距离并不远,违建行为就在国土部门的眼皮底下发生,而国土部门却在长达8年的违建过程中,从来没前往取证,这到底是有多“懒”?
阳东国土局看似尽职尽责,八年来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恰恰就是这些不痛不痒的处罚,暴露了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执法成了走形式,对违法者起不到惩戒作用,却会影响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不利于土地执法监管。
8年四道“处罚令”如同“挠痒痒”,根子上与一些地方政府的掣肘有关,要能让相关执法部门摆脱地方政府的钳制,更要加大对涉及土地违法的官员的问责力度。从对相关部门的问责中,深入调查,查清事情真相,厘清与追究各方责任人责任,并弥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让公共利益、民众利益不再成为不法分子砧板上的肉。戴先任
标签: 国土部门;处罚;土地;非法占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