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溢价不能高得太离谱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徐大发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7月24日 08:59:12
有乘客反映,溢价平时也经常会遇到,只是大雨天的价格高得让人咋舌。可以尝试给予一个最高或最低的溢价限价标准参数,用有形的“大手”给无形的高溢价装上一个有力的“刹车”机制。
本周北京连降大雨,恶劣天气导致市民出行不便。一些网约车乘客发现,周二、周三,在滴滴、优步、神州等网约车平台叫车,平均加价2倍左右,个别达到4倍以上。有乘客反映,溢价平时也经常会遇到,只是大雨天的价格高得让人咋舌。(7月22日《北京青年报》)
网约车在暴雨等恶劣天气出现了高溢价现象,由它存在的理由。一方面,存在约车出行难不安全的风险因素,另一方面是投入的运力减少所致。为了刺激更多的私家车加入网约车的运力补充,溢价偏高能发挥到价格杠杆作用。再说,网约车在用户打车前都给了知情权和选择权,约不约都是用户的自愿自由,不存在强行捆绑要价情形,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按说无可厚非。
但是,网约车溢价超4倍以上的乱象就值得质疑。表面看来,网约车动态调价是运力的调节和选择的结果。但过高的溢价是如何得出的值得拷问。滴滴、优步、神州等平台均表示,动态溢价是根据“大数据”由机器算出,好像很客观很公正。但具体的概率及溢价之间的关联度,三大平台均未给出。有公司回应记者称此为“商业机密”不便透露,这样的回应就很值得玩味。
很显然,网约车借助“大数据”的外衣,融入了人为操控之实。也就是说,高溢价的出台很可能就是来源于约车平台的直接人为操控,运力车投入的概率与溢价并没有科学合理的关联度,由合理溢价走向了漫天要价。就在那么有限的一段路程里,路还是那条路,却高出正常路费的许多倍,这已涉嫌侵犯到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动态溢价,这实际上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严重侵害。出租车这个行业在供给和需求上很容易出现时间和空间的不匹配,动态溢价正是利用了这种特征,用貌似名正言顺的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相反,巡游出租车则采用政府定价,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不妨将网约车接入行业城市的出租车管理平台。企业要逐步接受政府的规则,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通道。对网约车的高溢价很有必要予以监控,不能仍其野蛮生长。
网约车同公的一样也存在公益性,它是城市公交运力不足的一种很好的补充。基于公益性考虑,那么在营运时也要考虑一定的服务性,也要发扬一点风格,不能单纯过度追求经济价值而贬低了社会价值。当今的网约车市场呈现无序和非理性状态,为了防止网约车溢价过高,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应该给予规范调控,就像物价部门给一些百姓日常生活物资给予宏观调控那样确保稳定。可以尝试给予一个最高或最低的溢价限价标准参数,用有形的“大手”给无形的高溢价装上一个有力的“刹车”机制。
标签: 溢价;运力;消费者利益;恶劣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