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直播,既是监督也是普法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高路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8月11日 08:36:24
9日下午1点37分,新浪认证为“安州交警”的微博,在网络上开始视频直播交警部门展开的查酒驾行动。直播虽然只持续了一个小时,但收获了不小人气,在线收看人数超过1万人,点击量超过3万。
9日下午1点37分,新浪认证为“安州交警”的微博,在网络上开始视频直播交警部门展开的查酒驾行动。直播虽然只持续了一个小时,但收获了不小人气,在线收看人数超过1万人,点击量超过3万。交警部门总共查了6起酒驾,以及一起无证驾驶。
这场网络直播用几个字总结一下就是人气很旺,效果很好。主持直播的民警——绵阳市安州区交警大队秀水中队中队长胡勇在这场直播以后意外成了“网红”。但这样的“网红”正是百姓乐于见到的。
对警方而言是一次规范化执法的尝试。7月26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视频培训。规范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相比于被动地接受监督,网上公开地向社会寻求监督无疑更进一步。在镜头下执法,一点瑕疵都有可能被放大,这对警方执法过程、用词用语,引用法律条文是否正确,采取的措施是否正当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个民警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公开只是一种手段,它的存在不是给执法设置障碍,而是推动执法的规范化。
这是一种可贵的进步。从被动接受到主动作为,反映出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公安部门在推进“阳光执法”这件事情上体现出来的诚意和决心,有目共睹。当然,这种公开是以不侵犯个人隐私权利为前提的,这种公开也不是任何场所、任何犯罪都适用的,得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好个人权利。
而对公众而言则是一堂难得的普法课。在查酒驾的直播中,作为公众其实是有两个角色的,一个是监督者的角色,还有一个是学生的角色。事实上,面对公开监督,比警方更不适应的是公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利,不知道自己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遇到警方执法时也不知道该如何配合。因为执法引发的一些冲突中,既有警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也有公民自身的问题。不要小看这种问题的严重性,就在8月7日晚上,美国圣地亚哥的警察就与从中国来旅游的三口之家展开了一场惊险的高速公路追逐战,起因是中国游客不了解当地交通规则,不了解警方的执法语言,没能及时判断出警方的意图。公开直播,把权利和责任明明白白地告知公众,它的普法效果就能在这一方面体现出来。
公开也是对双方的,警方接受公开的监督,公民的行为也一样接受公开的监督。让大家明白,阳光执法不仅是针对执法者的,同样也是针对被执法者的。法律在规范着民警的行为同时也在规范着被执法者的行为。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行为都是可以预见的,大家心里都清楚,就能消除误会产生的可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发生。也只有消除了信任危机,每一次执法行为才有可能得到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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