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打擦边球”,监管不能躲猫猫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周歌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8月15日 16:37:23
事实上,形形色色的广告宣传内容,也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也希望广大商家能严以自律,也希望各级监管部门能够认真负责、尽职履责!
“Kao!”“哎约我烤”“厕所串串”“尚床吧”……不是在说脏话,而是郑州街头一些餐饮商铺的名称,“污”的程度令人咋舌。近几年来,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商铺名称在郑州悄然出现。对此,河南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仅规定了不可使用粗俗词汇的拼音和英文字母,以及广告宣传不得违反社会主义和谐风尚,但谐音和方言仍有一定的灰色地带,不少商家打起了擦边球。(据8月15日大河网)
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商家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可谓不择手段,有的不讲社会公德,有的诚信丧失,有的甚至达到人性沦丧的地点。也正因此,有食品安全领域,才会出现“毒豆芽”、“瘦肉精”等各种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楼脆脆”、“桥塌塌”等豆腐渣工程才会频繁上演。就拿在广告宣传环节来说,有的商家为了哗众取宠、赚取眼球,不顾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想方设法与监管部门玩“擦边球”,以致于一些内容低俗,甚至十分下流的广告宣传内容出现在公众面前。
这样一来,不仅有损城市文明形象,也很容易误导公众,尤其会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当然,在低俗、不雅广告宣传内容大肆存在的背后,与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乃至乱作为也有不小关系,试想,倘若监管部门能多一些主动作为,通过着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甚至通过“有奖举报”形式来发动公众一道堵击虚假宣传,势必会起到很好效果。毫无疑问,对于坑害、欺骗公众的问题广告,必须严加制止,与此同时,对于监管体系的不作为乃至乱作为,更该进行问责。
无论如何,对于广大商家来说,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借助各类媒介加以广告宣传无可厚非,但广告内容不能脱离实际,不能借助虚假广告而欺骗大众。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最近几年,一些影视明星等公众人物为了赚取“代言费”,走到台前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与不法商家串通一气、狼狈为奸,不仅通过虚假宣传坑了消费者,也让自己的公众形象受到不小负面影响。事实上,形形色色的广告宣传内容,也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也希望广大商家能严以自律,也希望各级监管部门能够认真负责、尽职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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