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社团”整治无力源于管理无权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云飞扬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8月17日 22:55:29
根据举报线索和核查情况,民政部16日公布了第十一批共51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呼吁社会公众继续提供“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及活动线索,民政部将持续对名单进行更新。
根据举报线索和核查情况,民政部16日公布了第十一批共51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目前,被曝光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总数达到1135个。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呼吁社会公众继续提供“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及活动线索,民政部将持续对名单进行更新。(8月17日北京晨报)
无论“山寨社团”也好,还是“离岸社团”也罢,从民政部公布的数据看,目前十一批次累计达1135个,数量之惊人,让人不寒而栗。被曝光后,对这些社团的整治效果究竟如何?有记者进行了追踪探访,但结果却让人堪忧。对于“山寨社团”的整治无力,源于地方有关部门的管理“无权”。
据媒体报道,不少被曝光“山寨离岸社团”的“官方网站”都已经无法访问或显示“网站正在升级维护”,但仍有部分被曝光社团的“官网”依然可以登录,并且活动信息还在更新。对此,地方民政部门似乎也“束手无策”,毕竟对“山寨离岸社团”不具管理资格,可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按常理思维来说,地方民政部门就应该管,可按照职责权限来说,地方民政部门又无权管。面对此种无奈,仅靠曝光名单,显然还远远不够,还应该采取“开前门、堵后门”,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效整治。
被曝光的社团名单,不能说全部都是以敛财为目的,但是少是没有按照程序规定进行注册的,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游走在监管的“空白地带”,顶着“光鲜亮丽”的幌子,在实施以敛财为目的的各种违法活动,必须进行有力整治。一方面要“开前门”,对已经存在的或者即将成立的社团进行引导,规范社团的行为,前不久民政部公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降低了社团的登记门槛,简化了登记程序等,实际上就是对社团的一种正面引导,依法规范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大众作贡献;另一方面要“堵后门”,要对曝光的“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中涉嫌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必须给以最严厉的打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要采取强制措施,绳之以法,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最为重要的,还是要从制度层面对地方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在管理社会团体方面给予更多权力,赋予更多职责,让责任更加明确和清晰,让地方有关部门有权力去管、有责任去管。
总之,希望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能够尽早出台,既要明确地方有关部门的责任,又要赋予相应的管理权,统筹各方力量,多措并举强化对社会团体有效监管,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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