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罚岂能连坐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吕苏娟 责任编辑
金斌
2016年08月18日 09:01:38
整合现有资源,以提升管理效率值得称赞。但“打蛇打七寸”,若抓不住主要问题,再好的投入可能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近日,三亚交警采取便衣蹲点方式并用执法记录仪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并跟踪至其家中,对其家人和邻居一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法律处罚针对的是违法者,而三亚交警却将其扩大到了违法者的家人和邻居,虽有普法之好处,却于法理不容。警察追至违法者家中,让其写“悔过书”,这会无形中造成周围的人对违法者的误读,导致偏见和歧视的发生。从操作的层面上说,有警力资源浪费之嫌。若对于每一个违法者,都要跟踪至其家中,再由法宣大队将电动车事故案例展板运送至违法者家中,组织其家人和亲戚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仅可能造成警力浪费,难以顾及其他更大、更重的违法行为,而且实际来看,亦很难持续。
近年来,伴随电动车数量大增,相关的安全事故频发,且因难以有效管理,电动车几乎已成新一代的“马路杀手”。三亚交警此次之举,亦是对这一现象的无奈之举。但究其根本,还是管理的不到位。反观机动车,在法律和严管的双重打击下,事故率明显下降,且还形成了对违法行为不认同的共识。而同样的条件之于电动车,为何难有同样的效果?细究来看,还在于源头管理不足,即“电动车上牌”这一环节的把关不严。
因此,需要整顿所有的电动车生产企业,明确要求其出售的车辆必须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不让无证车辆上路。另外,还要求所有购买者必须实名登记购买信息,建立起可追溯查询系统,切实做到有牌可查。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强化管理,依法严惩,切实建立起电动车长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以法律为框架,以管理为手段,以宣传为辅助,使守法守规成为其心之所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三亚交警专门成立整治小分队,由特勤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通过指挥中心高清视频监控、执勤交警对讲机通报、便衣跟踪等多种方式,发现、锁定闯红灯违法行为人。整合现有资源,以提升管理效率值得称赞。但正所谓“打蛇打七寸”,若抓不住主要问题,再好的投入可能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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