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低龄化 吁求“网络分级”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连海平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8月25日 13:40:25
对网民低龄化问题,须齐抓共管,多方一起想办法。事实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网络分级”制度,譬如欧洲推行了普适性的分级标准,英国等国家更是建立了法律强制执行制度。
对网民低龄化问题,须齐抓共管,多方一起想办法。互联网管理上,进一步规范网络运营,实行科学的信息分级制度,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总数已达7.10亿,19岁以下网民占全体网民的23%,其中年龄低于10岁的网民超过2059万。与2015年底的数据相比,10岁以下儿童群体占比有所增长,互联网在低年龄段继续渗透。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长时间用眼,且受到荧光刺激,对视力损害不言而喻;网上信息良莠不齐,万一接触到暴力、色情、欺骗等不良信息,对儿童成长不利;虚拟社交依赖,线下交往能力下降等等,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孩子将来会成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确实让人忧心。
我们小时候也玩游戏,不过是传统的、人与人直接交流的线下游戏,过家家、捉迷藏之类的,父母一般是放任不管,除非小伙伴们之间伤了和气,需要大人出面调停,或者到了饭点时间不回家,父母就要找人,把孩子拎回家。基本上,大人是大方向把握、粗线条管理。网络时代,孩子上网玩,父母也不妨沿用这一原则。一禁了之——自己不上网也不许孩子玩,甚至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己可以玩孩子不能玩,都是不行的,要是孩子逆反起来,情况可能变得更糟。允许孩子上网,但要有原则,并实施有效管控,上网时间、地点、内容等等方面要立规矩、严执行,不能撒手不管。因为溺爱而放纵,结果就是害孩子。
只有父母亲管控还不够,对网民低龄化问题,尚须齐抓共管,多方一起想办法。内容生产商要自律,不适合儿童的内容,要有明显标注,可以让家长识别,并且从技术上提高门槛,让儿童难以接触到;学校要担负起教育责任,教会孩子正确的网络打开方式;互联网管理上,进一步规范网络运营,实行科学的信息分级制度,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其中,“网络分级”不失为一条舒缓焦虑之计。
懵懂无知的少年上网,最爱玩各种游戏,而有的网络游戏往往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元素或色情信息,对他们有很大的诱惑力与杀伤力。“网络分级”对游戏生产商是一个限制,对家长是一个提示,对管理者是一个界线,应该是兴利除弊之举。曾有媒体做过在线调查,72.4%的受访者赞成“网络分级”。事实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网络分级”制度,譬如欧洲推行了普适性的分级标准,英国等国家更是建立了法律强制执行制度。
标签: 网民;孩子;互联网管理;分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