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恶俗直播戴上法律“紧箍咒”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杨飞 责任编辑
金晨
2016年11月06日 08:48:1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1月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1月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网的地方就有直播。惹火的表演,哗众的言语,风靡神州大地的网络主播也越来越让人们“亮瞎眼”。网络直播这么红,甚至于今年还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文化部统计数据更是显示,我国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人。只是“林子大了什么都有”,直播红了啥样都有。部分直播平台频频出现直播性行为、裸露、飙车的视频,就将网络搞的是乌烟瘴气。
网络无限,直播有界。遨游在互联网海洋里,必须有底线有原则,不能肆意妄为胡作非为。作为网络直播平台一方,更不能信马由缰僭越网络底线。《规定》在基本管理、价值观和技术等多个层面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出要求,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就是在从源头上堵塞住恶俗直播的漏洞,确保网络直播大船不至于随波逐流偏离航向。
自律固然重要,他律也不能缺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对于网络直播平台而言,“利”字是其绕不过的关卡。在恶俗产生暴利怪相面前,指望其加强自律或许是痴人说梦。《规定》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网信办,与国家网信办,都享有监督管理互联网直播信息服务内容的权力,也都可以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此举将大大有助于加强他律促使自律。
抹去失信污点,诚信才能发光。此次发布的《规定》还有一大亮点,就是首次将互联网信用纳入到网络直播治理中来,将网络主播的信用等级与平台对其的管理和服务直接挂钩,明确要求建立失信主播“黑名单”制度,鼓励建立网络直播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标准。借助于“黑名单”制度,让网络诚信落地生根,有助于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后果,不会让合法经营者和诚信经营者“吃亏”。
人人都是自媒体,时时都要把好关。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其天朗气清、生态良好也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当前科技发展步伐较快,网络直播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便利。让民众享受到更多网络发展带来的红利,就必须把低俗网红直播乱象摒弃于互联网之外。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同时,行业管理人员必须强化自律意识,聚合净化网络的“洪荒之力”,在法治轨道上构建起新时代的网络精神家园。(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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