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来袭,应急响应当加强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王玉宝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07日 07:28:11
这几天,一张图片在微信朋友圈热传。即便车窗玻璃上布满了水雾,但窗外似乎隐约可以看到一片雾霾。虽然此刻我们沉浸在对雾霾的集体围观中,但守护这一份新的生机,我们一定会在明天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这几天,一张图片在微信朋友圈热传。一位小女孩,戴着口罩,坐在一辆公交车上。即便车窗玻璃上布满了水雾,但窗外似乎隐约可以看到一片雾霾。焦点在于,她借助玻璃窗上的雾气,画下了各种户外体育运动的动作。刹那间,纯真的愿望与残酷的现实一起被镜头定格。
又是一个初冬,雾霾再度来袭,在华北和东北肆虐,影响面积超百万平方公里。一如人们的预料,专业检测显示,燃煤、生物质燃烧、机动车尾气排放依然是主要成因。而环保部已经派出12个督察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5日晚间的督查通报中,有一段文字值得关注:一些地方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政府对企业提出的应急减排措施不合理、督导力度不够,部分企业未采取任何实际减排行动,政府的检查流于形式。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实际上,当下中国对治污的共识毫无问题。治污的行动,从大的层面亦即产业结构调整来看,也没问题。但大的目标,毕竟难以一蹴而就。因此,相较于谈论治污必要性,现在更值得关注的或许是:当一年一度的冬季重度雾霾潮来袭时,我们的应急措施究竟有哪些不足?
首先,除了一如既往持续有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之外,政府更有必要拿出临时性“下狠手”的决心和勇气。应急的层级该提高的得提高,不能考量工作量的增加对经济社会运转带来的干扰而陷入保守。比如,提高应急响应级别后,可能工厂要停产、学校要停课、单位要放假、车辆要限行等,但不能因此而延滞应急响应。
其次则是监督问题。政府指令某些企业停产后,如何监督?如果企业拒不执行,又该如何惩戒?因此,应对突发性重度污染的监督力量亟须加强、机制亟须完善。
第三个问题是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众所周知,对许多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而言,机动车尾气污染甚至大于工业排放。这一方面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强制性限行制度,特别是加大公车带头限行力度,另一方面则是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这不仅需要在平时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力度,更关键的是在雾霾严重时,舍得实施优惠乃至免费公交方案。
此刻,“段子手”的各种调侃正与雾霾一样到处飞。这是公众焦虑的自我释放,并无多大不妥。但平心而论,中国的努力已经上路,我们没必要将焦虑极端化。11月4日,《巴黎协定》正式生效。须知,中国正是其中的卓越贡献者。
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地宣布:“今后5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分别下降23%、15%、18%”;“要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至1.5亿吨,用3至5年时间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中国的减排目标,对外是国际责任和大国承诺。但对内,恰恰是对人民生命健康的高度重视,是对经济持续发展的科学而又有胆识的抉择。当世界震惊于中国的承诺力度时,我们不难想象,这一份力度有多大,对人民的爱护之心就有多重!虽然此刻我们沉浸在对雾霾的集体围观中,但守护这一份新的生机,我们一定会在明天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标签: 雾霾;机动车尾气;排放;焦虑;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