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留守儿童的精准帮扶要跟上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晏扬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11日 08:49:50
民政部日前发布的今年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共有902万人,相比几年前全国妇联相关报告提出的6102万人出现大幅减少。
民政部日前发布的今年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共有902万人,相比几年前全国妇联相关报告提出的6102万人出现大幅减少。这902万留守儿童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805万人,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0万人,无人监护的36万人,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从区域分布看,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11月10日《新京报》)
在这个人口大流动的时代,留守儿童问题成为全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和帮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关爱留守儿童,首先得摸清留守儿童的“底细”,民政部此次摸底排查,为今后留守儿童帮扶工作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也让“精准帮扶”成为一种可能。
民政部摸排出的留守儿童数量出现骤减,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生育因素:这些年来,农民夫妇多生多育的愿望不断降低,农村留守儿童“适龄人口”不断减少;二是政策因素:这些年流动人口政策不断优化,很多农民工可以将孩子带到打工地上学;三是经济因素: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外出打工的“钱景”不如以前,很多农民工选择回乡就业、创业或务农;四是统计因素,以前对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十八周岁”,这次民政部的摸排统计,则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统计口径缩小了,统计出来的数字自然变少。
有人对统计口径缩小颇有微词,我倒觉得无可厚非。一方面,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规定,将“儿童”的概念定义为十六周岁以下,符合法律精神也符合中国国情。而且,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一方仍然在家,他们的孩子的确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留守儿童。另一方面,留守儿童统计数据的骤减,并不等于对留守儿童问题关注度骤减,反而有利于各方对留守儿童提供更加精准的帮扶。
虽然近年来各地越来越重视留守儿童问题,但总体而言,关注多于行动,忧虑多于实惠,具体的帮扶政策和措施仍显不足。现在民政部的摸排已经确定了具体的帮扶对象,各地政府就应该下决心、花大力气为他们提供精准帮扶。同时,帮扶应该有所侧重,针对不同类型的留守儿童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其中,无人监护的36万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留守儿童,他们应该成为帮扶的重点对象。也就是说,不让任何一个留守儿童处于“没人管”的状态,这是首先要实现的一个“小目标”。近年来有些地方在帮扶留守儿童方面已经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只要各界共同努力,留守儿童问题就不会成为全社会挥之不去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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