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校禁互挖墙脚站得住脚吗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文澜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11日 08:53:41
近日,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与当地46所民办中小学校长签署《教师流动自律公约》,承诺若招聘其他学校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赔偿对方学校损失费30万元/人,此举很快在网上引起热议。
近日,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与当地46所民办中小学校长签署《教师流动自律公约》,承诺若招聘其他学校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赔偿对方学校损失费30万元/人,此举很快在网上引起热议。
30万元/人,即便对富庶的温州来说,也不算小数目。究竟是什么样的动因,促使当地民办教育协会,牵头发起了这样一份防止互挖墙脚的公约呢?想要找寻问题的答案,还得回溯温州当地的教育历史。
温州有常住人口900多万,是浙江常住人口最多的地级市。教育需求与日俱增,而公立学校的建设又受到种种制约,善于经商的温州人怎能放过这个前景广阔的巨大商机,活跃的民间资本正好可以借教育之机找到合适的投资出口。因此,温州的民办教育做得风生水起。
林子大了自然什么鸟都有,不免有一些后进来的投资者,愿意花大价钱挖墙脚、抢名师、抢优质生源,期望短期之内把学校的牌子擦亮,做大教育产业品牌。一旦名气闯出来了,市场可就不仅限于温州一地,做得成功的教育集团自然可以向其他省份进军。但如此一来,难免会打破当地原有的民办教育格局。所谓的《教师流动自律公约》恐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约限制的对象并非个人,而是学校,表面上看,并不直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可从实施结果上看,最终的就业限制和罚金的支出还是要变相转嫁到劳动者身上,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成本。如果这一次某所学校“挖墙脚”成功,付出了高昂的成本,难保它在和跳槽的老师签订劳动合同时,不会制定严苛的条款,包括更长的服务期、未来的竞业限制等。
一名优秀教师的培养过程,离不开个人的奋发努力,更离不开学校整体环境的提升。而温州近些年奋起直追的民办校,可以说走出了这样一条改革的“温州路”。例如新闻中提到的一位参与制定“公约”的教师,该教师属于翔宇中学。据报道,翔宇中学是温州首个以公私合营模式办学的学校,办学过程中,当地县政府出资两亿多元,提供了土地、校舍等办学资源,民间资本则负责聘请名校长和优秀教师负责学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双方约定办学20年后土地和校舍归还给政府。2015年该校学生全市联考成绩高出市平均成绩30多分。
对于这些优质民办校来说,留住优秀老师显得无比重要。但留住人才还是得从待遇、就业环境、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入手,靠强制,即便勉强留住了人才的身,恐怕也留不住人才的心。相信这样的道理,肩负教书育人职责的教育部门更清楚。与其变相堵死了人才流动之路,不如加把劲儿把自身做大做强,让他人挖墙脚无门。
标签: 温州;学校;民办教育;教师流动;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