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A级景区旁炸山建别墅”有无猫腻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连海平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11月22日 09:17:06
位于河北涞水县宋各庄乡沈家庵村的房产项目“世茂·一渡青青小镇”,与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仅一条拒马河之隔。很多北京市民奔着养老和度假的目的,在“青青小镇”购买别墅。
位于河北涞水县宋各庄乡沈家庵村的房产项目“世茂·一渡青青小镇”,与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仅一条拒马河之隔。很多北京市民奔着养老和度假的目的,在“青青小镇”购买别墅。但多位业主反映,从2016年4月开始,该小区每月都要多次爆破炸山,不仅房体受损,周边环境也遭到污染,居民根本无法安住。
房地产项目一期期开发,老业主被深度“套牢”,居住环境被搞得乌烟瘴气,还要忍受“人造地震”,那些花费数百万甚至过千万元买别墅的业主能不生气吗?就算中途变更了开发商,“接盘侠”也不能如此野蛮对待前期业主的合法权益啊。事情闹大了对开发商不利,公司声誉受损不说,单单下面这些“衰事”就够他们喝一壶了。
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发布紧急通知,明文规定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涞水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在回应业主时证实,青青小镇于2008年立项,多渠道信息源显示,项目于2009年动工开建。该项目公示的二期预售许可证显示,项目均为独栋建筑(“青青小镇”一直以售卖别墅作宣传)。那么,这个别墅工程通过什么手法得以顺利实施并推出市场?记者在河北省保定市环保局官网查询不到项目环评公示,保定市发改委官网上也查不到六期之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这又是为什么?
另一个问题,业主反映别墅区身处“国家地质公园”“4A级景区”内,开发商也将“国家地质公园”“4A级风景区”的山地别墅作为项目的一大卖点。若开发商所言非虚,此举违反了《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及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它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之规定;若如涞水县
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所言“那不是任何风景区,那从来就不是批的别墅”,那么开发商就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之嫌。真实情况如何?为什么项目存在这么多年,都没有人过问一下呢?
法律法规不受尊重、业主权益被漠视,按照房地产开发的老套路,一条是明路,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游戏,打擦边球。譬如,前期建设部分旅游设施,后续开发房产对外售卖,以低容积率进行营销,后续建设叠拼、联排、高层这样的产品来拉高总体容积率,以对冲政策的容积率红线。另一条是暗道,金钱开路、贿赂权力,以利益均沾获得监管各个流程的“放行条”。项目疑点越多,后一种可能性就越大。“4A级景区旁炸山建别墅”背后,究竟有没有猫腻还不清楚。鉴于该项目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有关方面有必要及时介入,问一问项目的合法性如何,查一查是否有监管人员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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