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农村公路沦为交通安全盲区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刘勋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6年12月22日 15:32:11
提升农村公路的安全系数,不仅仅要求相关部门在制度建设、执法力量上下功夫,还要从改变农村群众落后思想观念上下功夫,要让现代交通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第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8月至10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已超过160万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40%以上,亟待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近十年来,近35%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12月22日 新华网)
农村公路的安全问题关乎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公路的安全问题容易被忽视、被掩盖,近十年来,近35%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这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充分说明,农村公路不能沦为交通安全的盲区,农村群众的出行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解决实际问题。
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就包括农村群众缺乏对交通安全问题的话语权,农村地区交通执法力量薄弱,有限的执法力量很难覆盖广袤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笔者认为主要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落后观念与交通安全相冲突。很多农村群众缺乏最基本的道路安全常识,超载、超速甚至转弯不减速酿成的事故比比皆是。还有就是农村邻里互助的传统理念与现代交通文明存在冲突,本来载人数有限制客车,基于互助理念挤挤也要多坐几个,本来运货的车如果空着出行也会被邻里要求坐人。农村群众盲目攀比的普遍心理也会在交通安全上体现,那就是农村公路上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现象司空见惯,尤其是农村青年飙摩托车时常酿成惨祸。
二是农村公路车辆种类混杂。农村公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杂,即便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也有规定,但是因为执法力量严重缺乏,违法成本极低,守法反而会被邻里笑话,尤其是近些年来,电动三轮车的快速普及。这种电动三轮车具有价格低廉、易于驾驶、速度较低等特征,这些特征让其成为颇受农村老年人青睐的代步车,但是这类电动车极易酿成交通事故,一方面因为老年人普遍缺乏交通安全理念,另一方面是生理机能反应慢。
三是部分农村公路安全系数低。农村公路设计不合理,既有建设成本的限制也有监督不力的因素,有些交通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路段,基本都是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这些危险路段应该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但是因为资金有限甚至贪污腐败等原因导致隐患存在。另外,农村公路的某些路口、转弯处的建筑物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元凶,常常因为遮挡驾驶员的视线、挤占公路缓冲带引发交通事故。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反映,让农村公路更安全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迫切问题。农村群众普遍不购买交强险,一旦酿成交通事故很可能会倾家荡产,极易引发社会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提升农村公路的安全系数,不仅仅要求相关部门在制度建设、执法力量上下功夫,还要从改变农村群众落后思想观念上下功夫,要让现代交通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不能让农村群众安全理念的提升速度长期低于农村公路的建设速度,甚至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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