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 | 又见校园欺凌 如何让孩子感受到法治力量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潘如龙 责任编辑
杜博
2016年12月24日 16:00:13
公安系统应当设立专门保护未成年的职能部门,关卡前移,提前介入,让每个孩子都知道实在撑不住时可以找警察。有了这块压舱石,有了这盏希望之灯,孩子就不会感到绝望,就会有奋起的力量。
一个15岁的追风少年,因长期受同学欺凌而吞钉自杀,而当地派出所却说:“不存在明显的殴打行为。都是未成年,有时候可能是恶作剧什么的。”正是这种“成人思维”,没有让孩子感受到法治力量的最后保障,才使得孩子感到绝望,吞入大量的铁钉、玻璃、石头企图自杀,使得校园欺凌这股黑风到处蔓延四处肆虐。
江西省安福县一名15岁的初三学生,从初二开始,就常遭班里两名同学扇耳光、棍打;常被威胁给他们买东西;到宿舍里被扔掉拖鞋、撕烂被子、烧掉毛巾,枕头被擦脚,直至精神异常,小便失禁。如此恶劣的长时间欺凌,在派出所眼里只是“有时候可能的恶作剧”。如此悲惨的遭遇还得不到同情和重视,难道还要等到出现更大的悲剧,才会得到他们重视吗?
校园欺凌现已成为一个颇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得到高度重视。这是因为中小学生尚未成年,一方面,身体尚未发育成人,力量不足以自卫,对于高年级或年长的同学,特别是社会青年,便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心智不如成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欺凌造成的伤害也远远超过成人,而且会给他们的心理形成难以磨灭的阴影,给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相反,纵容这些熊孩子或者未给他们以必要的教育,可能会使他们成年后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面对欺凌,孩子们的心理往往十分复杂。既感到自卑、恐惧,又有一种本能的自尊、自卫。他们往往不敢告诉老师或自己父母,怕被老师笑话,怕父母担心,常常是能忍则忍、能躲则躲,更不懂得寻求法律援助。坚强一点的同学,通过周末或假期的调节,通过要好同学、朋友的慰藉,熬过这段黑暗的日子。而有些同学则没有那么幸运,江西安福的孩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对于校园欺凌,学校应当首先负起教育和处理的责任。但不可否认,当前更多的学校在追求学生考试成绩,而未能真正把德育、素质教育放在首位。一个学校政教处或者德育处就这么几个老师,对于全校的欺凌问题难免捉襟见肘。另一方面,现在的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在义务教育和社会多元化的大背景下,一些熊孩子确实很难对付,对于一些棘手的欺凌事件,老师有时候也会感到有心无力,能抹平就抹抹平,能盖住就盖盖住,口头批评一下、写个检讨了事,不会去深究,更不会去张扬。
作为家长,通常以为孩子在学校里总是可以放心的,毕竟老师是第二父母嘛。但是不断发生的悲剧告诉我们,应当更关心孩子学习以外的情况,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遭遇长期欺凌就立即跟学校深入沟通,如果效果不佳及时报警。
然而,对于校园欺凌事件,报警就能万事大吉吗?显然不是。上述提到的派出所的态度实际上是个普遍的现象。一方面,现在派出所的治安压力很大,每天接警的数量很多,迫在眉睫的治安事件就忙得够呛。另一方面,他们往往把打伤、打残、打死看成暴力,把学生欺凌理解为“恶作剧”“闹着玩”,对于其危害性没有足够的认识。
因此,不能以成人的思维对待孩子,不能以对付成人的方法对付熊孩子。公安系统应当设立专门保护未成年的职能部门,关卡前移,提前介入,让每个孩子都知道实在撑不住时可以找警察。有了这块压舱石,有了这盏希望之灯,孩子就不会感到绝望,就会有奋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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