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潮号丨“裸条”放贷者被刑拘 庆祝胜利还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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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浙江在线评论员 吕苏娟 责任编辑
肖纯
2017年02月06日 20:23:59
这确实是一场胜利,但要庆祝还为时过早。这不是抓一个犯罪者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规范网络借贷市场,做好把关工作,防止网络借贷变成“网络高利贷”,变成藏污纳垢之地。
在舆论场沸沸扬扬了很久的“裸贷”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日前,甘肃定西警方抓获一名“裸条”放贷者,并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实施刑事拘留。据相关媒体咨询业内人士称,这或是全国首例“裸条”放贷者被刑拘。
这一刑拘之所以广受关注,在于法律层面对“裸贷”中所涉及的一些违法行为的定性。就像酒驾入刑一样,人们明确的知道“裸条”放贷者若以裸照胁迫他人提供“肉偿”,就可入刑。而这一定性将影响“裸贷”事件相关各方的走向,从借贷者、借贷平台到整个互联网借贷产业链,都可能因此得以净化、重组或革新。
说来,法律层面一直如此规定,没必要大惊小怪。但细究来看,因网络借贷是新生事物,很多借贷者对于该法律条款是否延伸至互联网领域,一直抱有侥幸心理,暗暗游走于灰色地带,还自以为“法律管不到我”。如今“达摩克利斯之剑”已明确开锋,且已“杀鸡儆猴”,震慑作用不言而喻。而对于一些借贷者来说,它更像是一颗“定心丸”。过去,因法律知识缺乏或基于道德压力,认为“报警无用还丢脸”,最终被逼走上“歪路”、“绝路”的局面,或将终结。
这确实是一场胜利,但要庆祝还为时过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间借贷中法律支持的借贷利息为年利率24%,即便借贷双方自愿给付,最高也应以年利率36%为限。在甘肃事件中,借贷者小惠和放贷者杨某之间商定的周息高达15%,对应的年利率高达720%,是正常标准的30倍、是自愿给付的20倍。而纵观当今网络借贷,周息15%的比比皆是,超过30%的更是不在少数。这不是抓一个犯罪者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规范网络借贷市场,做好把关工作,防止网络借贷变成“网络高利贷”,变成藏污纳垢之地。
从数字入手,还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借贷者小惠为了850元,就以裸照和手机通讯录作为抵押,一周后,有550元债务无力偿还。据媒体报道,因无力偿还,从2015年6月开始,小惠先后遭受了三次威胁,曾多次尝试割腕或吞食安眠药自杀。暂且不论境况是否真至如此,仅从550元的数字来看,之于任何一个人似乎都不应是一个天文数字,可小惠却为此一度走向绝路,整个过程中家庭在哪里?学校又在哪里?
在当今网络世界中,总有人不时站在道德高地,指责“裸贷”者是成年人,就该“自作自受”。不可否认,有一定道理,但更深入调查就会发现,这些“裸贷”者中很多人对还贷、利率、后果等几乎没有“概念”。我们可以说,是“裸贷”者自己不学习,犯傻。可是难道家庭、学校就可以理所当然变成“局外人”了?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各方是否能更深入实际,将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相关问题纳入教育范畴?
这一事件中,法律层面的完善值得肯定,但执法层面的滞后却值得怀疑。放贷者看似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支撑这一制裁发生的却是一个网贷平台为维护自身利益,陪同受害者整理打印出43页的微信、QQ聊天、空间、说说截图作为报案材料后,警方出动的顺理成章。如果只有小惠自己去报警,是否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仅仅依靠单一网贷平台去杜绝网络借贷领域一些绝违法行为的出现,是不可持续的。就如阿里打假一样,终归心有力而力不足。
期望相关部门能真正认识到问题的所在,并积极着手解决,实现网络借贷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整个民间借贷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还互联网金融一片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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