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视 但别反成了“假歧视”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佘宗明 责任编辑
肖纯
2017年02月12日 10:41:42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地域歧视,但也要避免将歧视的概念扩大化,动辄敏感过度。反歧视之前,首先要搞清楚它是否属于歧视,而不能“有歧视要批、没歧视创造歧视也要批”,用一种标签去反对另一种强贴的标签,用话语碰瓷的路数、借反歧视的名义行反对看不顺眼的人或事之实。成熟健康的心态,会对那些在表达自由范畴的无关歧视情节示以包容,而非索垢寻疵。
什么是玻璃心?郭冬临等表演的春晚小品《取钱》激起的波澜,就提供了案例:小品中有大妈遭电话诈骗的情节,而诈骗犯操着一口疑似河南的口音,这引发部分人“影射河南人”的质疑。有河南籍律师以“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涉事电视台和该小品编剧及演员向所有河南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1元。
可就在前不久,该小品编剧魏新还在微博上做了解释:小品中骗子是自己用家乡话配的音,自己是山东人,老家毗邻河南,故家乡方言跟河南话相似。并为引发误会而道歉。
当事人都澄清了,说的是山东话,还不依不饶地告其对河南人搞“地域歧视”,这听上去挺无厘头:难道最该觉得尊严受损的,或者说诉讼的适格主体,不是这编剧的老乡?还有,今后莫非得禁止那些扮演丑角者用方言配音?
有些人还处于初级敏感阶段。这类敏感,掺杂了受害者想象和上纲上线癖好,也以强烈反弹和反扣帽子为表征。究其本质,还是缺乏基于身份、性别、原乡认同之类的自信,而敏感往往也是自卑者的保护色。
其实,性别、地域、身份、职业歧视的病象,在国内外都是由来已久,且屡拭难消。在弗格森等事件中显现的种族歧视,就是美国社会的隐伤;在咱们这,无论是文艺创作中对残疾人的嘲讽,还时内嵌到了“鄙视链”“地图炮”之类的后喻式话术中的职业歧视,都挺严重。
但最严重的,或许还是地域歧视。北京本地人嘴中的“王德彪”,上海人说的“硬盘”,两广人说的“捞佬”,港人口中的“蝗虫”,都是地域歧视在外地人称谓层面的显现。
地域歧视当然不是中国特产:据说在英国,很多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合不来,但都瞧不起爱尔兰,称其为“养猪的乡下人”;在法国,很多巴黎人都把非巴黎人称为外省人。但在中国,其历史尤为悠久:据考证,先秦诸子的笔下嘲笑某地人的段子中,像“野人献曝”“智子疑邻”“郑人买履”“买椟还珠”“宋人资章甫适诸越”等典故,基本上都指向了当时的宋国人。
时至今日,最为典型的事件,莫过于2005年深圳龙岗警方悬挂的横幅“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这也是中国首例地域歧视案的案由。
地域歧视依附于潜在的等级序列观,也包含了某种自我优越感和小农思维式排外。污名化标签之下,它制造的是族群对立与地域性仇视,最终也会造成相互伤害。而从内心拒斥这种毒瘤式存在,也该是人们经受现代文明观念砥砺后的价值自觉。
对地域歧视多点“触角敏感”,警惕那些无意识的歧视,确实很有必要。该案中,涉事律师称,打官司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来唤起公众对各种有意、无意歧视的注意”,果真如此,那初衷挺好。从情感上,常无故躺枪的河南网友对被拿来开涮不适,也应被理解。
我不认同那些“文艺创作本就是虚构,何必当真”的论调。有些春晚节目嘲讽残疾人,还有某些影片中动辄对某些人开黑,如《失恋33天》中“傍款”女李可拖着台湾腔,其男友说“我的女朋友普通话说得很好,大家都听不出来她是河南人”,这些带有刺激性、冒犯性的话语本可避免,也该顾虑一地民众的接受度。
艺术表达自由,并不能为某些强化歧视的艺术语言开脱,即便缺乏法律规制,也要遵循“非必要勿开黑”的道义原则。很多公共表达,也不宜选择性地强调地域背景。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地域歧视,但也要避免将歧视的概念扩大化,动辄敏感过度,沿袭“大字报”思维,一言不合就扣上“歧视”帽子。
个别敏感过度的人,遇到涉及地域的东西,就生出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亢奋,而“反歧视”就是其武器。他们对着预设的靶子猛戳,并从派发“歧视”标签中抢占了占据高地的资格,“歧视”的指控,成了他们将人打倒在地再踩上几脚的话语利器。
在社会心理学中,歧视是指人对人就某个缺陷、缺点、能力、出身以不平等眼光对待,它是基于偏见的外显行为,而偏见又源于“刻板印象”。像地域歧视,就源自“地域刻板印象”,其最终体现通常是给予非公平的、排斥性的区别对待。像以往依托于户籍制度的城乡二元体制,就存在对农村民众的制度性歧视。
而在郭冬临小品事件上,构成“歧视”的主客观要件并不全备。编剧配音时,用的是熟悉的家乡口音,而非为跟诈骗犯形象配对选定“河南话”;从小品原意看,它也无意于歧视,更未用“骗子持的是河南口音”强化“持河南口音的是骗子”的错误印象。
如果只因为配音用了个方言就是歧视,那这逻辑链很难延展下去:照这么个对号入座法,给骗子配音用什么话都不行。若是用普通话,那更要不得,十几亿人都可以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到头来,只能让所有反面人物都演哑剧。不过演哑剧也不行,这涉嫌影射聋哑人……
这让人想起,早前贾玲因演小品“恶搞花木兰”后被逼道歉,还有陈凯歌因《道士下山》所谓“丑化道教形象”被中道协副会长要求道歉。顺着受迫害妄想症衍生出“被冒犯”的想象,以此为由要求别人道歉,或许是对公共底线的“冒犯”。
反歧视也是如此,反歧视之前,首先要搞清楚它是否属于歧视,而不能“有歧视要批、没歧视创造歧视也要批”,用一种标签去反对另一种强贴的标签,用话语碰瓷的路数、借反歧视的名义行反对看不顺眼的人或事之实。
本质上,把那些不顺眼的人或事都装进“歧视”的筐子的背后,是自卑心态。因为自卑,所以敏感脆弱,进而以过度自我保护为触角。成熟健康的心态,会对那些在表达自由范畴的无关歧视情节示以包容,而非索垢寻疵。
而我们,也需要尽早走出过度敏感、上纲上线上了瘾的初级敏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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