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G20备料精彩的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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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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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广场舞扰民还得综合施策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朱昌俊    责任编辑 肖纯
2017年02月23日 19: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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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解决广场舞活动的空间限制,其实并不亚于立法规范的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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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多地出台相关法规和文件,从场地、时间、音量等方面为广场舞立规矩。一边是全民健身热潮,一边是因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冲突事件屡屡发生,街头巷尾的广场舞到底由谁管理,如何规范?下月开始,新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将开始实施,居民在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或将受到治安处罚。
  广场舞的流行已有数年,绝大多数地方目前恐怕都已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按理说,一则地方之于广场舞的管理规定,也不至于引发太大的关注。而此次北京《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所牵涉到的对广场舞的管理,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一点,就是率先明确了广场舞一旦被认定为扰民将受到治安处罚。
  几乎所有的之于广场舞的地方管理规定,其实都强调了“不得扰民”,但对于“违规”的性质与后果却少有明确界定。这也在客观上使得广场舞扰民现象,在公共层面,很难被有效干预与规范,要么酝酿成社会群体间的冲突,要么只能“忍为上计”。法律上明确其行为性质和相应的惩戒措施后,相信无论是对于执法管理部门的执法积极性,还是广场舞大妈们的“自律”意识,都能产生一定的增进效果。
  从种种引发矛盾冲突的广场舞案例看,纠纷之所起,主要源自在处理上扰与被扰的双方,都往往陷入道德的困境之中。在跳舞者一方,大妈们自娱自乐,跳舞健身,似乎一开始就占据道德高地,容不得外界置喙;而对于自感被打扰的一方来说,于一个公私界限意识本就不明的社会,想要“较真维权”,反倒更容易背上“不近情理”的道德压力。这也是此前有大妈在纽约跳广场舞因遭遇扰民投诉而被逮捕,在国内引发一片意外之声的重要原因所在。在这层社会背景下,将广场舞扰民与治安处罚明确对接起来,其实也可以说是为了告别过去在广场舞问题上只能止于“道德”纷争的困境。
  但规则能否发挥预期的效果,还不宜过于乐观。比如早在2015年,北京市公安局就明确列出,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可警告、罚款。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也都对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有相应规定和处罚措施,可在具体实施中,却少有真正的广场舞扰民现象受到法律惩戒。由此说来,北京明确广场舞扰民将受到治安处罚,最关键的还是要突破执行上的不足。
  当然,广场舞扰民问题,有其多方面的肇因。除了从法律上划定清晰的公私界限,并明确行为后果,解决广场舞的场地限制,同样重要。因为,公共性的锻炼空间越小,越容易产生不同人群之间的“争地”现象,也不可避免加剧摩擦甚至冲突。一定程度上,围绕着广场舞的一系列问题,与全民健身资源和公共体育场地的不足有直接关系。有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7平方米,但仍不足美国几年前相应数值的1/10,不足日本的1/12,而且这里面,还有超过一半的面积是由教育系统管理,很多是不对外开放的。因此,进一步解决广场舞活动的空间限制,其实并不亚于立法规范的迫切性。

标签: 广场舞;扰民;治安处罚;管理规定;全民健身条例;大妈;公私界限;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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