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丨千万别把“直播脱裤”只当恶作剧看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禄永峰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04日 08:42:32
这样的伤害,比参与“校园暴力”事件的未成年人更加严重,尤其是一些不雅直播视频,不论是受到伤害的学生,也不论是学生的家人和有道德操守的社会公众,怎么能够接受得了?
这两天,一个短短只有8秒钟的视频引起了大批网友的注意。视频标题为“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一女生让学生脱裤露下体”。视频上线不到两个小时,已收获近15万次观看,引发网友热议。校方回应称,拍摄的视频确实为该校,事情起源于学生间恶作剧。拍摄及传播涉事学生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被拍学生和家长当面道歉。
每一例“校园暴力”事件,受到伤害的孩子沉浸在噩梦之中,不能自拔。就在此时此刻,“校园暴力”事件的不雅视频,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流窜至网络直播平台,引发疯狂传播,难免对受害学生造成“二次伤害”。其背后,不容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是,类似“直播脱裤”的行为并不仅是一场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恶作剧,而且暴露了网络直播乱象。
网络直播平台客观上对于这类事件的大肆传播,往往具有不可估量的“破窗效应”。试问,这些幕后一个个有失职业底线的网络直播平台,与那些参与殴打、直播不雅视频的未成年人有何两样?
这样的伤害,比参与“校园暴力”事件的未成年人更加严重,尤其是一些不雅直播视频,不论是受到伤害的学生,也不论是学生的家人和有道德操守的社会公众,怎么能够接受得了?
不可否定,并不是任何事情都适宜直播,网络直播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比如直播裸照,比如直播校园欺凌,这实质上严重损害了被曝对象的肖像权和人格尊严权。从严格意义上说,肖像权和人格尊严权受法律的保护,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国家网信办2015年也专门给传播校园欺凌事件下了禁令,明确要求,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网上报道中,不得对涉及未成年人体罚、侮辱人格尊严行为、校园暴力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情节等进行渲染报道;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涉未成年人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等违法视频及图片,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因此,“直播脱裤”不仅仅是一场恶作剧,在有效监管和严惩网络直播平台的同时,还需对参与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倒查追责。不仅要对其批评教育,而且还应该责令他们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强化管教,并承担民事责任,给予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应有的民事赔偿。否则,针对这类直播事件所造成的伤害而言,就会缺乏对受伤孩子的应有尊重,也会与刑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精神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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