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曝光“公职老赖”具有惩戒效应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罗瑞明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04日 08:42:29
上“黑榜”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警戒,以此督促失信者履行诺言,尽快还清欠账,争取早日去“黑”。更主要的是以此为戒,让更多的人匡正自己的行为,履行诺言,从而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问题。
江西省首次公开曝光拥有公职人员身份的“老赖”,此次有13名公职人员身份“老赖”上黑榜,其中多名“老赖”未履行标的额超百万元,新干县交通局一名叫刘金良的工作人员目前还“赖”了993.43万元。
欠款不还、违约废约既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追究,同时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仅此还不够,将“公职老赖”纳入失信黑榜,让其“一时失信处处受制”,法律法规与诚信相结合,多管齐下让失信者不得安宁。
公职人员是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对其有更严格的要求,不仅要带头遵纪守法,还应担负起社会道德责任,诚实守信恪守诺言,有借有还。然而“公职老赖”却有不少,各地治理“老赖”专项行动中有不少公职人员的影子,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还专门开展治理“公职老赖”的专项行动。“公职老赖”不仅影响到公职人员的形象,而且对司法执行带来障碍。
公职人员都可以欠钱不还,怎么去执行他人?你能做初一,他人就能做初二,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给人留下话柄,有失公平和公信,让人难以信服,必将给司法执行增加难度。假如不对“公职老赖”进行严厉的制裁,社会诚信将受到冲击,司法的权威性将受到质疑。
将“公职老赖”纳入失信黑榜,让其曝光于社会,不仅是失信而出丑,更严厉的是,在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方面进行制裁,并且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其它高档消费受限,谁不讲诚信谁受过,不讲诚信就得付出代价。而且也是对其它类似行为者以警示,在失信面前没有特殊都将受到制约,从而有望提升公信力和执法的权威力。
对老赖进行执行是个比较辣手的问题,有的纵然就是还得起也装出一副穷酸样,“死猪不怕开水烫”“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即使是对其采取法律措施,有的认为“关一阵子,出来后享受一辈子”硬是顶着不还,而采取行政措施予以处分对其更是无足轻重,采取入黑榜的方式像把软刀直插其要害。
有人也许会说公职人员上“黑榜”过于严厉,其实不然,“欠账还钱天经地义”,纵然有千条理由欠钱也得还,如果欠钱不还有何规则可言,又怎么去要求和执行其他人,诚信和公德将成为一句空话。
诚然,上“黑榜”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警戒,以此督促失信者履行诺言,尽快还清欠账,争取早日去“黑”。更主要的是以此为戒,让更多的人匡正自己的行为,履行诺言,从而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问题。
标签: 公职人员;诚信;公职;执行;欠账;司法